[發明專利]多功能農用復合微生物菌劑及微生態制劑與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718598.7 | 申請日: | 2016-08-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282067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11 |
| 發明(設計)人: | 李麗麗;張曉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麗麗 |
| 主分類號: | C12N1/20 | 分類號: | C12N1/20;A01N63/00;A01N63/02;A01P3/00;A01P21/00;C12R1/07;C12R1/10;C12R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紀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關暢;任鳳華 |
| 地址: | 102200 北京市昌平***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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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復合微生物菌劑 農用微生態制劑 微生態制劑 芽孢桿菌 可用 地衣芽孢桿菌 發酵培養基 治療植物 作物增產 醋酸菌 培養物 炭疽病 應用 預防 | ||
1.農用復合微生物菌劑,它的活性成分由阿耶波多芽孢桿菌、地衣芽孢桿菌、西姆芽孢桿菌和東方醋酸菌組成;所述阿耶波多芽孢桿菌為阿耶波多芽孢桿菌ACCC 19947,所述地衣芽孢桿菌為地衣芽孢桿菌ACCC 19946,所述西姆芽孢桿菌為西姆芽孢桿菌ACCC 19948,所述東方醋酸菌為東方醋酸菌ACCC 1994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用復合微生物菌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農用復合微生物菌劑中,所述阿耶波多芽孢桿菌、地衣芽孢桿菌、西姆芽孢桿菌和東方醋酸菌的菌落形成單位比為(2.5-4):1:(1-2):(3-4.5)。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農用復合微生物菌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農用復合微生物菌劑中,所述阿耶波多芽孢桿菌、地衣芽孢桿菌、西姆芽孢桿菌和東方醋酸菌的菌落形成單位比為3.25:1:1.5:3.75。
4.權利要求3所述農用復合微生物菌劑的下述任一種應用:
1)在制備植物炭疽病病原菌抑制劑中的應用;
2)在預防和/或治療植物炭疽病中的應用;
3)在促進作物增產中的應用;
4)在制備農用微生態制劑中的應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為薔薇科植物,所述作物為茶科作物、茄科作物、豆科作物或十字花科作物。
6.農用微生態制劑,它的活性成分是用發酵培養基培養權利要求1-3中任一所述農用復合微生物菌劑得到的培養物。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農用微生態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農用微生態制劑中,所述阿耶波多芽孢桿菌、地衣芽孢桿菌、西姆芽孢桿菌和東方醋酸菌的菌落形成單位比為(10-30):1:(1-5):(30-50)。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農用微生態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農用微生態制劑中,所述阿耶波多芽孢桿菌、地衣芽孢桿菌、西姆芽孢桿菌和東方醋酸菌的菌落形成單位比為18:1:1.6:40。
9.權利要求8所述的農用微生態制劑的下述任一種應用:
1)在制備植物炭疽病病原菌抑制劑中的應用;
2)在預防和/或治療植物炭疽病中的應用;
3)在促進作物增產中的應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為薔薇科植物,所述作物為茶科作物、茄科作物、豆科作物或十字花科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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