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垃圾分選再生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677025.4 | 申請日: | 2016-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316020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2-16 |
| 發明(設計)人: | 禹芝文;翟德勤;陳士強;龍章鴻;梁崗偉;劉增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電建水環境治理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1/00 | 分類號: | C02F11/00;B09B3/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44237 | 代理人: | 官建紅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寶***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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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湖泊 污染 處理 垃圾 分選 再生 系統 | ||
1.一種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垃圾分選再生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垃圾初選裝置,連接于輸送污染底泥的輸泥管并用于對所述污染底泥中大顆粒垃圾大顆粒垃圾進行初步分離以得到所述大顆粒垃圾和初步分選底泥;
除渣分選裝置,連接于所述垃圾初選裝置的輸出端并用于對所述初步分選底泥中的小顆粒垃圾進行分選;
垃圾分類裝置,用于對所述大顆粒垃圾和所述小顆粒垃圾進行分離和篩選以得到可再生利用垃圾;
所述垃圾初選裝置包括連通所述輸泥管的輸送管道、連通所述輸送管道以收集所述大顆粒垃圾的沉石箱,所述沉石箱和所述除渣分選裝置沿所述污染底泥的流動方向設置;
所述垃圾初選裝置還包括沿所述污染底泥流動方向設置于所述輸送管道內并位于所述沉石箱前后的第一平板閥門和第二平板閥門以及設置于所述輸送管道與所述沉石箱連接口處以使所述大顆粒垃圾滑向所述沉石箱內的斜板格柵,所述斜板格柵沿所述輸送管道的軸線方向傾斜設置,且設置于所述沉石箱的垃圾入口的邊緣處且靠近所述第二平板閥門一側;
所述垃圾初選裝置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沉石箱入口處的平板格柵、設置于所述沉石箱內并位于所述平板格柵與垃圾出口之間的平板閘門以及設置于所述沉石箱垃圾出口處的啟閉機構,所述平板閘門將所述沉石箱的內部空間劃分為上箱體和下箱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垃圾分選再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初選裝置還包括用于將所述沉石箱內的所述大顆粒垃圾運輸至垃圾集料車間的沉石集料斗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垃圾分選再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管道的數量為2個,且兩所述輸送管道于所述輸泥管連通處的內夾角為60°。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垃圾分選再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渣分選裝置包括連通于兩所述輸送管道末端的橫管、與所述橫管連通并用于分選出小顆粒垃圾的格柵機以及設置于所述格柵機垃圾出口并用于收集小顆粒垃圾的垃圾料斗,所述格柵機還設有用于將泥沙導出的泥沙導出口。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垃圾分選再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渣分選裝置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橫管兩端部并分別靠近各所述輸送管道一側以用于導流的第一反沖板和第二反沖板。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垃圾分選再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渣分選裝置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格柵機入口處并用于緩沖分流的消能結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垃圾分選再生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連通所述輸泥管末端以收集所述污染底泥采挖和輸送過程中擴散的惡臭氣體的臭氣收集與處理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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