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土壤修復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593084.3 | 申請日: | 2016-07-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6415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30 |
| 發明(設計)人: | 于鳳瑞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市綠通環保工程設備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9K17/40 | 分類號: | C09K17/4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00000 天津市濱海新***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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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土壤 修復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土壤修復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土壤修復劑。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土壤污染總體形勢相當嚴峻。一是土壤污染嚴峻,二是土壤污染危害巨大。土壤有機污染是指進入土壤的有機物超過了土壤的自凈能力造成的土壤污染。隨著現代工農業的快速發展,化肥、農藥的大量施用和礦井、油田的開采,石油化工、農藥醫藥生產等企業排放導致土壤污染現狀不斷惡化。土壤有機污染物多為揮發、半揮發的復合污染物,這些污染物在土壤中不斷的遷移轉化,既可以通過農業生產進入食物鏈,也可以通過呼吸進入人體,同時,還會對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危害人類健康。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土壤修復劑,其組份及組份質量份數比為:乙酸龍腦酯5-7;二唑酮12-14;1,4-二甲基哌嗪7-9;積雪草苷10-15;2-吡啶甲醇4-6;檸檬酸銨6-8;脂肪醇聚氧乙烯醚10-16;聚氧化丙烯二元醇10-15;4-氨基異喹啉0.5-2;多元羧酸鹽1-2.5;聚丙烯酸鈉4-12;亞氯酸鈉6-10;十三烷基聚氧乙烯醚15-22;去離子水80-100。
2-吡啶甲醇、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聚氧化丙烯二元醇、十三烷基聚氧乙烯醚四種物質產生協同作用,可與土壤中有機污染物產生作用,使其從土壤中解吸出來;乙酸龍腦酯、二唑酮、1,4-二甲基哌嗪、積雪草苷、4-氨基異喹啉五種物質產生協同作用,可與土壤中的銅、鋅、鉛、鉻、鎘、鉑、銀、金等多種重金屬離子產生螯合作用,形成絡合物沉淀;多元羧酸鹽、聚丙烯酸鈉、亞氯酸鈉、檸檬酸銨、這四種物質產生協同產生掩蔽劑的作用,可以阻止土壤中的鈣、鎂離子被絡合,從而避免土壤中營養物質的流失。
本發明提供的土壤修復劑在能夠修復有機污污染土壤的同時(對土壤中有機污染物的去除率在99%以上),同時也能有效去除土壤中的重金屬離子,大大降低了土壤修復的成本。與現有技術中的土壤修復劑僅能處理單一的重金屬離子相比,本發明的土壤修復劑具有一次可處理多種重金屬離子,處理重金屬離子種類多,去除率在98%以上。
具體實施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明,以下結合較佳實施例,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實施例1:
一種土壤修復劑,包括以下按重量份計的組分:
乙酸龍腦酯6;二唑酮12;1,4-二甲基哌嗪7;積雪草苷10;2-吡啶甲醇4;檸檬酸銨6;脂肪醇聚氧乙烯醚10;聚氧化丙烯二元醇10;4-氨基異喹啉0.5;多元羧酸鹽1;聚丙烯酸鈉4;亞氯酸鈉6;十三烷基聚氧乙烯醚15;去離子水80。
實施例2:
一種土壤修復劑,包括以下按重量份計的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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