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豬肺炎支原體、疫苗組合物及其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435285.0 | 申請日: | 2016-06-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1350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9 |
| 發明(設計)人: | 田克恭;金云云;孫進忠;張許科 | 申請(專利權)人: | 普萊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N1/20 | 分類號: | C12N1/20;A61K39/02;A61K39/12;A61K39/102;A61P31/04;A61P11/00;C12R1/35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夏正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韓登營 |
| 地址: | 471000 ***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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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肺炎 支原體 疫苗 組合 及其 應用 | ||
1.豬肺炎支原體GZ株,保藏號為CCTCC NO: M2016212。
2.一種疫苗組合物,其中,所述疫苗組合物包含免疫量的權利要求1所述的豬肺炎支原體GZ株或其培養物的滅活抗原,以及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疫苗組合物,其中,所述的豬肺炎支原體GZ株培養物為1~42代次的培養物;所述的豬肺炎支原體GZ株或其培養物的滅活抗原為滅活的全支原體抗原或其裂解抗原。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疫苗組合物,其中,所述豬肺炎支原體GZ株或其培養物的滅活抗原的含量為滅活前≥107.0CCU/ml。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疫苗組合物,其中,所述豬肺炎支原體GZ株或其培養物的滅活抗原的含量為滅活前107.0~1010.0CCU/ml。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疫苗組合物,其中,所述的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包括佐劑,所述佐劑為Gel佐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疫苗組合物,其中,所述佐劑的濃度范圍是從10%到70%V/V。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疫苗組合物,其中,所述佐劑的濃度是10%V/V。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疫苗組合物,其中,所述的疫苗組合物還包括免疫刺激劑、抗氧化劑、表面活性劑、著色劑、揮發性油、緩沖劑、分散劑、推進劑和防腐劑。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疫苗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刺激劑包括α-干擾素、β-干擾素、γ-干擾素、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和白介素2。
11.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疫苗組合物,其中,所述疫苗組合物進一步包含其他病原抗原,所述其他病原抗原包括豬瘟病毒抗原、豬偽狂犬病毒抗原、豬圓環病毒抗原、副豬嗜血桿菌抗原、豬鏈球菌抗原、豬流感抗原、豬傳染性胸膜肺炎抗原、豬多殺性巴氏桿菌抗原、豬波氏桿菌抗原、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病毒抗原、豬霍亂沙門氏菌抗原、豬細小病毒抗原、和/或豬乙型腦炎病毒抗原。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疫苗組合物,其中,所述豬圓環病毒抗原包括豬圓環病毒2型SH株抗原;
所述副豬嗜血桿菌抗原包括副豬嗜血桿菌血清4型JS株抗原、副豬嗜血桿菌血清5型ZJ株抗原、副豬嗜血桿菌血清12型HeB株抗原或其組合。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疫苗組合物,其中,所述豬圓環病毒抗原為滅活的豬圓環病毒抗原或亞單位抗原,所述滅活的豬圓環病毒含量為滅活前5×105.0TCID50/ml,所述豬圓環病毒亞單位抗原含量為20μg/ml;所述副豬嗜血桿菌抗原為滅活的副豬嗜血桿菌抗原,所述滅活的副豬嗜血桿菌抗原含量為滅活前2×109CFU/ml。
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疫苗組合物,其中,所述豬圓環病毒抗原為滅活的豬圓環病毒SH株抗原,所述滅活的副豬嗜血桿菌抗原為滅活的副豬嗜血桿菌血清4型抗原JS株抗原和滅活的副豬嗜血桿菌血清5型ZJ株抗原。
15.根據權利要求2~14任一項所述的疫苗組合物在制備預防豬支原體肺炎和豬肺炎支原體感染相關疾病的藥物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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