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確定提供終端所需的移動性管理支持及處理的方法、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431403.0 | 申請日: | 2016-06-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954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4 |
| 發明(設計)人: | 王胡成;陳山枝 | 申請(專利權)人: | 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H04W8/02 | 分類號: | H04W8/02;H04W8/18;H04W8/26;H04W64/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91 | 代理人: | 劉松 |
| 地址: | 100191***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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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確定 提供 終端 移動性 管理 支持 處理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確定提供終端所需的移動性管理支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確定終端與移動性管理有關的信息;
根據所述信息確定終端的移動性管理映射關系,所述移動性管理映射關系是終端所處的條件與所需的移動性管理級別或機制;
根據終端的移動性管理映射關系,確定對終端提供的移動性管理級別或機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與移動性管理有關的信息,包括以下信息之一或者其組合:
終端類型、SIM卡類型,簽約業務類型,終端所處的時段,終端所處的地點,用戶在終端上的設置,終端在網絡中的狀態,終端請求的業務。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性管理映射關系基于以下信息之一或者其組合而生成:
終端類型,SIM卡類型,簽約業務類型,終端的移動性規律,終端的通信模型,網絡運營策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性管理映射關系為:
簽約業務類型為IMS語音/視頻業務,終端類型為smart phone,所需的移動性管理為較高的移動性支持級別;
或,簽約業務類型為小數據傳輸,終端類型為機器通信類終端,所需的移動性管理為較低的移動性支持級別;
或,終端的通信模式為永遠處于連接態,所需的移動性管理為不提供位置管理功能;
或,終端的通信模式為只支持終端發起的單向數據,所需的移動性管理為不提供Paging功能;
或,終端處于特定的移動區域或者特定的時間段或者有限的移動范圍內,所需的移動性管理為較低的移動性支持級別,并可使用本地移動性錨點。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所處的條件,包括以下信息之一或者其組合:
終端的類型,終端所處的時段,終端所處的地點,用戶在終端上的設置,終端在網絡中的狀態,終端請求的業務。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終端的移動性管理映射關系,確定對終端提供的移動性管理級別或機制,包括:
根據終端的移動性信息確定終端所處的條件;
根據終端所處的條件,從終端的移動性管理映射關系中,確定出終端的移動性支持級別或移動性管理機制。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的移動性管理映射關系保存在終端的簽約信息中或者網絡配置信息中。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通過運營商或網絡對所述終端的移動性管理映射關系進行更新和/或調整;
和/或,根據終端的移動性管理映射關系確定對終端提供的移動性管理級別或機制后,進一步包括:通過運營商或網絡對該移動性管理級別或機制進行更新和/或調整。
9.如權利要求1至8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確定對終端提供的移動性管理級別或機制后,進一步包括:
向按移動性管理級別或機制對終端提供移動性管理支持的設備給出指示。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移動性管理級別或機制對終端提供移動性管理支持的設備,是根據需要提供服務的移動性管理子功能,和/或,各移動性管理子功能的位置確定的。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需要提供服務的移動性管理子功能包括以下功能之一或者其組合:切換控制,位置注冊,尋呼。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各移動性管理子功能的位置位于RAN或者CN。
13.一種移動性管理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對終端提供移動性管理級別或機制的指示;
根據所述指示為終端提供相應的移動性管理。
14.一種確定提供終端所需的移動性管理支持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信息確定模塊,用于確定終端與移動性管理有關的信息;
映射模塊,用于根據所述信息確定終端的移動性管理映射關系,所述移動性管理映射關系是終端所處的條件與所需的移動性管理;
確定模塊,用于根據終端的移動性管理映射關系,確定對終端提供的移動性管理級別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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