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對象分組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416599.6 | 申請日: | 2016-06-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06355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吳東杏;何慧梅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6/28 | 分類號: | G06F16/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黃熊 |
| 地址: | 英屬開曼群島大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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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對象 分組 方法 裝置 | ||
本申請實施例公開了一種對象分組方法及裝置,所述方法包括:基于待分組對象之間存在的關聯項,構建由待分組對象及與每一關聯項對應的待分組對象之間的連接關系構成的對象網絡;根據所述對象網絡中的待分組對象之間存在的關聯項,確定待分組對象之間的關聯度值;所述關聯度值用以表征存在關聯項的待分組對象之間的關聯程度;根據所述關聯度值,將所述對象網絡中的待分組對象進行分組。本申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因關聯項不真實而導致將對象分組不準確的問題。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網絡安全領域技術,特別涉及一種對象分組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在網絡環境中,存在將具有一定關聯性的對象分到同一群組的需求。舉例而言,對于互聯網中發生的賬戶盜竊案件,可以將每個賬戶盜竊案件稱為上述“對象”,將包含此類“對象”的群組稱為案件群組。
現有技術中,將上述“對象”分到同一群組的依據是:判斷對象與對象之間是否存在至少一個關聯項,若對象與對象之間存在至少一個關聯項,則將這兩個對象分到同一群組中。上述關聯項例如是:與對象對應的賬戶環境信息(IP地址或MAC地址等),如:對象a的被盜賬戶和對象b的被盜賬戶曾在同一IP地址的設備上登錄過,則將對象a和對象b分到同一群組。
在上述現有技術中,賬號盜竊者可以各種手段使得上述對象所對應的信息(如賬戶環境信息)不真實,例如:盜竊者使用“山寨”設備登錄被盜賬號,或盜竊者利用軟件篡改IP地址等,這樣,可能導致將原本不存在關聯性的兩個對象分到同一群組,或未將原本存在關聯性的兩個對象分到同一群組。
可見,上述現有技術中,由于對象之間存在的關聯項的不真實,可能導致將對象進行分組的不準確。
發明內容
本申請實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對象分組方法及裝置,以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將對象進行分組的不準確的問題。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確定關聯案件的方法及裝置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對象分組方法,包括:基于待分組對象之間存在的關聯項,構建由待分組對象及與每一關聯項對應的待分組對象之間的連接關系構成的對象網絡;所述關聯項是滿足預設條件的信息項;
根據所述對象網絡中的待分組對象之間存在的關聯項,確定待分組對象之間的關聯度值;所述關聯度值用以表征存在關聯項的待分組對象之間的關聯程度;
根據所述關聯度值,將所述對象網絡中的待分組對象進行分組。
一種對象分組方法,包括:
基于待分組的案件節點之間存在的關聯項,構建由案件節點和與所述關聯項對應的案件節點之間的連接關系構成的案件網絡;所述關聯項是滿足預設條件的信息項;
根據所述案件網絡中的案件節點之間存在的關聯項,確定案件節點之間的關聯度值;所述關聯度值用以表征存在關聯項的案件節點之間的關聯程度;
根據所述關聯度值,將所述案件網絡中的案件節點進行分組。
一種對象分組裝置,包括:
網絡構建單元,基于待分組對象之間存在的關聯項,構建由待分組對象及與每一關聯項對應的待分組對象之間的連接關系構成的對象網絡;所述關聯項是滿足預設條件的信息項;
關聯度值確定單元,根據所述對象網絡中的待分組對象之間存在的關聯項,確定待分組對象之間的關聯度值;所述關聯度值用以表征存在關聯項的待分組對象之間的關聯程度;
分組單元,根據所述關聯度值,將所述對象網絡中的待分組對象進行分組。
一種對象分組裝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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