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及夾層玻璃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610416546.4 | 申請日: | 2011-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079752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02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松田匠太;島本倫男;梁信烈;可兒孝平;巖本達(dá)矢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積水化學(xué)工業(yè)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32B17/10 | 分類號: | B32B17/10;B32B27/06;B32B27/22;B32B27/42;C08L29/14;C08K5/10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wù)所11105 | 代理人: | 張濤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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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夾層玻璃 中間 | ||
1.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具備:
包含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和增塑劑的第1層;
疊層于所述第1層的第1表面、且包含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和增塑劑的第2層;以及
疊層于所述第1層的與所述第1表面相反的第2表面、且包含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和增塑劑的第3層,
在所述第1層中,相對于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100重量份,所述增塑劑的含量為50重量份以上,
所述第1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低于所述第2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且所述第1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與所述第2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之差為9.2摩爾%以下,
所述第1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低于所述第2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且所述第1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與所述第2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之差大于8.5摩爾%且在9.2摩爾%以下時,所述第1層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乙酰化度為8摩爾%以下,
所述第1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低于所述第3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
所述第1層的厚度與所述第2、第3層的總厚度之比為0.14以下。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中,
所述第1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低于所述第3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且所述第1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與所述第3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之差為9.2摩爾%以下,
所述第1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低于所述第3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且所述第1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與所述第3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之差大于8.5摩爾%且在9.2摩爾%以下時,所述第1層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乙酰化度為8摩爾%以下。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中,所述第1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比所述第2、第3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各羥基含有率低5摩爾%以上。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中,所述第1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低于25摩爾%、且乙酰化度低于30摩爾%。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中,所述第2、第3層中包含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分別為10摩爾%以上且50摩爾%以下、且乙酰化度分別低于3摩爾%。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中,在所述第1層中,相對于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100重量份,所述增塑劑的含量為50~90重量份。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中,在所述第2、第3層中,相對于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100重量份,所述增塑劑的含量分別為10~60重量份。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中,使用所述第1層作為樹脂膜并對該樹脂膜的粘彈性進(jìn)行測定時,如果將該樹脂膜的玻璃化轉(zhuǎn)變溫度記作Tg℃,則(Tg+80)℃下的彈性模量G’(Tg+80)與(Tg+30)℃下的彈性模量G’(Tg+30)之比即G’(Tg+80)/G’(Tg+30)為0.65以上。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中,所述第1層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由平均聚合度大于3000的聚乙烯醇經(jīng)縮醛化而得到。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中,
所述第1層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乙酰化度為8摩爾%以上,
或者,
所述第1層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乙酰化度小于8摩爾%、且縮醛化度為68摩爾%以上。
11.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中,所述第1層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乙酰化度為8摩爾%以上。
1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中,所述第1層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乙酰化度小于8摩爾%、且縮醛化度為68摩爾%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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