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木皮/方的增白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381961.0 | 申請日: | 2016-06-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99026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7-28 |
| 發明(設計)人: | 李錦雄 | 申請(專利權)人: | 嘉善久順木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7K5/02 | 分類號: | B27K5/02;B27K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聯科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489 | 代理人: | 吳建鋒 |
| 地址: | 314100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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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木皮 增白 工藝 | ||
1.一種木皮/方的增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本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A、漂白:將裝有木皮/方的吊籠(1)吊入至染缸(2)內,在染缸(2)內設有能夠將清水、硅酸鈉、雙氧水和片堿混合形成漂白混合液的水循環系統(3),通過水循環系統(3)使所述漂白混合液對木皮/方進行至少一次的漂白處理;且當所述漂白處理次數為兩次以上時,每次所述漂白混合液的溫度逐漸降低和每次所述漂白混合液的濃度逐漸降低,以及每次漂白的時間相等;
B、漂白后的清洗:將通過A步驟處理后的木皮/方用清水進行清洗,清洗時間為6-8小時,制得漂白木皮/方;
C、增白:通過水循環系統(3)使染缸(2)內的清水和增白染料進行混合從而制得增白混合液,通過水循環系統(3)使所述增白混合液對漂白木皮/方進行至少一次增白處理;且當所述增白處理次數為兩次以上時,每次所述增白混合液的溫度逐漸降低和每次所述增白混合液的濃度逐漸降低;
D、增白后的清洗:將通過C步驟處理后的木皮/方用清水進行清洗,清洗時間為1-2小時,制得增白木皮/方成品;
所述的水循環系統(3)包括設置在染缸(2)頂部的至少一個上端敞口的物料投放盒(31)且染缸(2)內的混合液體能夠從物料投放盒(31)上端敞口進入至物料投放盒(31),在染缸(2)內壁設有混合液出液管(32),在混合液出液管(32)上設有若干離散排列的噴液口(33),所述的物料投放盒(31)和混合液出液管(32)之間設有混合液循環機構且物料投放盒(31)內的液位低于染缸(2)內的正常液位;
所述的混合液循環機構包括與混合液出液管(32)連接的循環總管(34),在循環總管(34)上連接有若干分別與物料投放盒(31)連接的子循環管(35),在循環總管(34)上設有循環泵(3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方的增白工藝,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的A步驟中,所述的漂白處理次數為三次且分別為第一次漂白處理、第二次漂白處理和第三次漂白處理;
第一次漂白處理的溫度為120℃,第一次漂白處理的時間為6-8小時;
第二次漂白處理的溫度為100℃,第二次漂白處理的時間為6-8小時,第二次漂白處理時的漂白混合液濃度為第一次漂白處理時漂白混合液濃度的70%;
第三次漂白處理的溫度為70℃,第二次漂白處理的時間為6-8小時,第二次漂白處理時的漂白混合液濃度為第二次漂白處理時漂白混合液濃度的70%;
第一次漂白處理的時間為6-8小時,第二次漂白處理的時間為6-8小時,第三次漂白處理的時間為6-8小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方的增白工藝,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的C步驟中,所述的增白處理次數為三次且分別為第一次增白處理、第二次增白處理和第三次增白處理;
第一次增白處理的溫度為120℃,第一次增白處理的時間為6-8小時;
第二次增白處理的溫度為100℃,第二次增白處理的時間為6-8小時,第二次增白處理時的增白混合液濃度為第一次增白處理時增白混合液濃度的70%;
第三次增白處理的溫度為70℃,第三次增白處理的時間為1小時,第三次增白處理時的增白混合液濃度為第二次增白處理時增白混合液濃度的7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方的增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本工藝還包括步驟:
E、起吊:將所述的吊籠(1)起吊,然后取出增白木皮/方成品。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方的增白工藝,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的A步驟和C步驟中,裝在吊籠(1)內的木皮/方豎直分布。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方的增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吊籠(1)包括具有開口的矩形籠體(11),以及能夠將所述的開口封閉的封閉蓋(12),在矩形籠體(11)和封閉蓋(12)之間設有能夠將所述的封閉蓋(12)鎖止在矩形籠體(11)上的鎖止結構,在矩形籠體(11)內設有當矩形籠體(11)放置在染缸(2)內時分別呈豎直狀態的塑料隔網(13),所述的矩形籠體(11)一側設有若干吊環(17)。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方的增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吊籠(1)包括具有開口的方形籠體(14),在方形籠體內設有若干抽盒(15),且當方形籠體放置在染缸(2)內時所述的抽盒(15)豎直設置,在方形籠體(14)的一側設有若干吊耳(16)。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木皮/方的增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染缸(2)為保溫型染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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