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與齒型輸送帶配合使用的凸齒型齒輪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328598.6 | 申請日: | 2016-05-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756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7-20 |
| 發明(設計)人: | 涂國圣 | 申請(專利權)人: | 艾艾精密工業輸送系統(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23/06 | 分類號: | B65G2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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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200070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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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輸送帶 配合 使用 凸齒型 齒輪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同步帶領域,具體是一種與齒型輸送帶配合使用的凸齒型齒輪。
背景技術
輸送帶,又稱輸送帶,是用于皮帶輸送帶中起承載和運送物料作用的橡膠與纖維、金屬復合制品,或者是塑料和織物復合的制品。輸送帶廣泛應用于水泥、焦化、冶金、化工、鋼鐵、食品加工等行業中輸送距離較短、輸送量較小的場合。皮帶輸送機在農業、工礦企業和交通運輸業中廣泛用于輸送各種固體塊狀和粉料狀物料或成件物品,輸送帶能連續化、高效率、大傾角運輸,輸送帶操作安全,輸送帶使用簡便,維修容易,運費低廉,并能縮短運輸距離,降低工程造價,節省人力物力。
如圖1所示,傳統齒型輸送帶輸送物料時,輸送帶的齒與齒輪的嚙合要求非常高,若輸送帶稍有走偏就會使齒型輸送帶的齒面不能順利地與齒輪的齒槽嚙合,會產生跳齒現象,使得物料輸送的穩定性得不到保證,更嚴重者會因輸送帶的齒卡不進齒輪的齒槽而導致不能正常生產。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與齒型輸送帶配合使用的凸齒型齒輪,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與齒型輸送帶配合使用的凸齒型齒輪,包括齒輪本體,所述齒輪本體上均布有6-12個齒輪凸齒,所述齒輪凸齒與齒型輸送帶底面的齒槽配合設置,所述齒輪凸齒的高度低于齒槽的深度。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齒輪凸齒設有10個。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齒型輸送帶上設有與齒輪凸齒配合的輸送帶凸齒。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輸送帶凸齒與齒輪本體嚙合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新型結構齒輪來替代傳統的齒輪,解決了傳統齒型輸送帶穩定性、可靠性差的缺點,能大幅提高物料輸送的穩定性和生產的可靠性,大大降低了使用和維修成本。
附圖說明
圖1為現有技術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與齒型輸送帶配合使用的凸齒型齒輪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與齒型輸送帶配合使用的凸齒型齒輪的局部結構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2~3,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與齒型輸送帶配合使用的凸齒型齒輪,包括齒輪本體1,所述齒輪本體1上均布有多個齒輪凸齒2,所述齒輪凸齒2與齒型輸送帶3底面的齒槽4配合設置,所述齒輪凸齒2的高度低于齒槽4的深度,即齒輪凸齒2的齒面與齒槽4的槽底不接觸,所述齒型輸送帶3上設有與齒輪凸齒2配合的輸送帶凸齒5,輸送帶凸齒5與齒輪本體1嚙合連接,即輸送帶凸齒5的齒面與齒輪本體1的齒輪槽底接觸。
本實施例中,進一步的,所述齒輪凸齒2設有6-12個,優選為8,10個兩種。
本發明的齒輪的齒面設有齒輪凸齒2,工作時由齒輪凸齒2撥動輸送帶3的輸送帶凸齒5旋轉,使齒型輸送帶3能平穩地運行,由于此種傳動不需要齒輪凸齒2和齒槽4完全嚙合,因此即使齒型輸送帶3產生走偏,也不會對物料輸送的穩定性產生很大影響,不需要通過停止生產來進行調整,另外,本發明的齒輪在設計時考慮到齒輪凸齒2可能會對齒型輸送帶3的背面產生壓力使輸送帶背面產生損傷,因此將齒頂直徑稍有改小,使凸齒3的齒頂與齒型輸送帶3的齒槽4不接觸,避免輸送帶齒槽4受到損傷,而將齒輪的齒底設計為正好與齒型輸送帶3的齒頂接觸,在避免齒型輸送帶3的齒槽4受傷的同時也保證齒型輸送帶3能平穩地運行,在提高生產效率的同時也大大降低了使用和維修成本。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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