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火炬氣事故水封罐污水的系統處理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260120.4 | 申請日: | 2016-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53239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7-13 |
| 發明(設計)人: | 嚴芳;胡波;李長勝;吳寬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家港市華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10 | 分類號: | C02F9/10;C02F101/34 |
| 代理公司: | 蘇州潤桐嘉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2261 | 代理人: | 韋宇昕 |
| 地址: | 215634 江蘇省蘇州市張***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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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火炬 事故 水封 污水 系統 處理 方法 | ||
1.一種火炬氣事故水封罐污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為,該方法用來處理丁辛醇項目中火炬氣事故水封罐污水。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為,該污水來源如下:
丁辛醇裝置火炬排放氣由DN500火炬氣總管送至火炬系統界區,經過事故分液罐分離出大于300~600μm的小液滴后進入事故水封罐;火炬排放氣突破水封罐后進入火炬筒體,最后經丁辛醇火炬頭燃燒;事故水封罐通過補加新鮮水保持罐內液位恒定,溢流的液體自流到與氣化火炬溢流污水共用的污水罐。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為,污水是事故水封罐溢流的液體。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為,污水中主要含有丁醇、辛醇、丁醛、辛烯醛等有機物料。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為,事故水封罐補水為添加除鹽水。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為,事故水封罐溢流新設置污水收集槽和污水泵,通過污水泵將污水輸送到廢水汽提單元污水儲罐,再用汽提塔進料泵送至廢水汽提塔。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可回收有機物料作為有機燃料外售。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為,汽提后廢水COD含量小于5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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