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可透光的廣告標識設備及其鍍膜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610224052.6 | 申請日: | 2016-04-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19580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29 |
| 發(fā)明(設計)人: | 顧耀忠;柴斌榮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上海史密斯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13/10 | 分類號: | G09F13/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翰鴻律師事務所 31246 | 代理人: | 李佳銘 |
| 地址: | 201804 上海市嘉定區(qū)安***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透光 廣告 標識 設備 及其 鍍膜 方法 | ||
1.一種可透光的廣告標識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體,形成所述廣告標識設備的輪廓;
可透光塑料板,覆于所述箱體的表面,以將所述箱體內(nèi)的光透射至外部;
鍍膜層,鍍膜于所述可透光塑料板上,其中所述鍍膜層與所述可透光塑料板間為真空狀態(tài)。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廣告標識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廣告標識設備還包括:
裝飾燈板及光源,設于所述箱體內(nèi),其中所述光源固定于所述裝飾燈板上。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廣告標識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鍍膜層電鍍于所述可透光塑料板上。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廣告標識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透光塑料板突出于所述箱體,以呈3D形狀。
5.一種在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廣告標識設備上鍍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鍍膜層的純度為99.9999的金屬材料;
所述鍍膜的環(huán)境為70-150℃間;
鍍膜時間為20-40分鐘,用于形成5-15nm的鍍膜厚度,使所述可透光塑料板的透光率為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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