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人機起落裝置及無人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212427.7 | 申請日: | 2016-04-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52321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2 |
| 發明(設計)人: | 趙國成;羅偉;漆鵬程 | 申請(專利權)人: | 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C25/32 | 分類號: | B64C25/32;B64C25/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沛德權律師事務所 11302 | 代理人: | 房德權 |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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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人機 起落 裝置 | ||
1.一種無人機起落裝置,所述無人機包括機身,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起落裝置包括:
起落架,固定設置在所述機身的底部;
剎車輪,與所述起落架可拆卸地固定連接;
其中,所述無人機起落時,所述剎車輪與地面滾動摩擦,以避免起落架的磨損;
其中,所述剎車輪包括:
旋轉輪,包括一旋轉軸,所述旋轉輪可繞所述旋轉軸的中心線旋轉;
連接板,一端與所述旋轉軸固定連接;
控制桿,與所述連接板的另一端可拆卸地固定連接;
其中,所述控制桿向上或向下移動,使所述連接板旋轉來調節所述旋轉輪的高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起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起落架上開設有第一固定孔,所述剎車輪與所述起落架在所述固定孔處可拆卸地固定鏈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起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板開設有第一連接孔、第二連接孔及第二固定孔,所述第二固定孔位于所述第一連接孔和所述第二連接孔之間,所述旋轉軸穿設在所述第一連接孔中。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起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桿的一端設置有一固定部,所述固定部穿設在第二連接孔中。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起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桿通過插銷或卡箍與所述連接板固定連接。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起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輪與所述起落架通過固定件固定連接。
7.一種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包括:
機身;
主旋翼,與所述機身可旋轉地固定連接;
尾旋翼,固定設置在所述機身的尾部,與所述機身可旋轉地固定連接;
發動機,與所述主旋翼和所述尾旋翼連接,用于驅動所述主旋翼和所述尾旋翼旋轉;
起落架,固定設置在所述機身的底部;
剎車輪,與所述起落架可拆卸地固定連接;
其中,所述主旋翼旋轉以提供提升力,所述尾旋翼旋轉以抵消所述主旋翼旋轉時產生的扭矩,以保證所述無人機平穩飛行;
所述剎車輪包括:
旋轉輪,包括一旋轉軸,所述旋轉輪可繞所述旋轉軸的中心線旋轉;
連接板,一端與所述旋轉軸固定連接;
控制桿,與所述連接板的另一端可拆卸地固定連接;
其中,所述控制桿向上或向下移動,使所述連接板旋轉來調節所述旋轉輪的高度。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起落架上開設有第一固定孔,所述剎車輪與所述起落架在所述固定孔處可拆卸地固定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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