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利用中頻爐回收鋰離子電池中鋰金屬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210890.8 | 申請日: | 2016-04-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870528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征征;陳啟斌;田吉平;王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門市長優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10/54 | 分類號: | H01M10/54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44205 | 代理人: | 岳龍 |
| 地址: | 52906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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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利用 中頻 回收 鋰離子電池 金屬 方法 | ||
1.一種利用中頻爐回收鋰離子電池中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電池的放電處理、拆解、電芯粗破和熔煉工序;
所述的熔煉工序是指將經過粗破的電芯置于中頻爐中進行熔煉,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將粗破后的電芯以及熔劑置于中頻爐中,其中熔劑占總量的8-12%;
2)將中頻爐升溫至1300-1400℃,反應直至物料全部熔化,得到含Co和/或Ni的合金、爐渣及飛灰;
3)在熔煉過程中利用旋風除塵器收集飛灰,加入去離子水溶解,過濾去除不溶物,得到濾液;
4)向濾液中加入飽和Na2CO3溶液,得到產物Li2CO3;
其中,所述的熔劑為Fe和MgO的組合物,且按重量比計,0.4≤Fe/MgO≤0.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中頻爐回收鋰離子電池中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放電處理是將回收的鋰離子電池放入電解液中,使電池中殘余電量充分放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中頻爐回收鋰離子電池中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拆解是用切割刀沿至電池頂部小于1.5cm處切割,將切割后的電池打開,分離電芯和電池殼體,其中電池殼體回收處理。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中頻爐回收鋰離子電池中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芯粗破是采用剪切破碎、沖擊破碎、劈裂破碎、研磨破碎、彎曲破碎和開孔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方法。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利用中頻爐回收鋰離子電池中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解液是NaOH、NaCl、KOH和KCl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中頻爐回收鋰離子電池中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熔化時間為30~6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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