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粉煤熱解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193143.8 | 申請日: | 2016-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70664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09 |
| 發明(設計)人: | 宋東升;陸偉;宋自力;袁國慶;趙創;李軍付;周天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疆廣匯煤炭清潔煉化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B53/04 | 分類號: | C10B53/04;C10B57/00;C10B47/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趙囡囡;吳貴明 |
| 地址: | 839303 新疆維吾*** | 國省代碼: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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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粉煤 裝置 | ||
1.一種粉煤熱解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轉式輻射床(10),所述轉式輻射床(10)上設置有粉煤進料口(101)、熱介質進口(102)、熱介質出口(103)、半焦出口(104)及荒煤氣排氣口(105);所述轉式輻射床(10)包括可轉動的第一殼體和位于所述第一殼體中的輻射管,所述輻射管的進口與所述熱介質進口(102)相連通,所述輻射管的出口與所述熱介質出口(103)相連通,所述粉煤進料口(101)、所述半焦出口(104)及所述荒煤氣排氣口(105)均位于所述第一殼體上;所述轉式輻射床(10)的所述第一殼體包括進料端和出料端,所述粉煤進料口(101)設置在所述進料端上,所述半焦出口(104)和所述荒煤氣排氣口(105)均設置在所述出料端上,所述轉式輻射床(10)沿所述進料端至所述出料端向下傾斜設置;
熱風爐(20),所述熱風爐(20)上設置有半焦進口(201)和熱風排氣口(202),所述半焦進口(201)和所述轉式輻射床(10)上的所述半焦出口(104)相連通;以及
煙氣引射器(30),所述煙氣引射器(30)上設置有熱風進氣口(301)、引射氣進氣口(302)及引射器出口(303),所述熱風進氣口(301)和所述熱風爐(20)上的所述熱風排氣口(202)相連通,所述引射器出口(303)和所述轉式輻射床(10)上的所述熱介質進口(102)相連通,且所述引射氣進氣口(302)和所述轉式輻射床(10)上的所述熱介質出口(103)相連通;
余熱鍋爐(40),所述余熱鍋爐(40)包括:
換熱器,所述換熱器上設置有熱煙氣進氣口(401)、冷煙氣排氣口(402)、冷卻水進口和蒸汽出口,所述熱煙氣進氣口(401)和所述熱介質出口(103)相連通,所述冷煙氣排氣口(402)和所述引射氣進氣口(302)相連通;以及
汽包,所述汽包上設置有蒸汽進口,所述蒸汽進口和所述換熱器上的所述蒸汽出口相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煤熱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熱風爐(20)包括:
燃燒室(21),所述燃燒室(21)上設置有燒嘴(211)、點火器(212)、助燃風進口(213)及所述半焦進口(201);以及
沉降室(22),所述沉降室(22)與所述燃燒室(21)相連通,所述沉降室(22)上設置有集灰斗(221)和所述熱風排氣口(20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粉煤熱解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燃燒室(21)與所述沉降室(22)的底部相連通,且所述熱風排氣口(202)位于所述沉降室(22)的頂部,所述集灰斗(221)位于所述沉降室(22)的底部;或者
所述燃燒室(21)與所述沉降室(22)的頂部相連通,所述沉降室(22)中設置有一個或多個擋風板(222),所述擋風板(222)和所述沉降室(22)的內壁之間形成彎折的導風通道,且所述熱風排氣口(202)位于所述沉降室(22)的遠離所述燃燒室(21)的一側。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粉煤熱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降室(22)中設置有多個所述擋風板(222),所述擋風板(222)具有連接端和自由端,多個所述擋風板(222)包括設置在所述沉降室(22)的頂壁上的多個第一擋風板及設置在所述沉降室(22)的底壁上第二擋風板,相鄰的兩個所述第一擋風板之間設置有所述第二擋風板,并且所述第一擋風板和所述第二擋風板在氣流流動方向上重疊設置,以使所述彎折的導風通道呈W型。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粉煤熱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熱風爐(20)中,所述燃燒室(21)和所述沉降室(22)之間的通路上還設置有混合室,所述混合室上設置有調節風進氣口。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粉煤熱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輻射管為內螺紋無縫管。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粉煤熱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熱器為立式換熱器,所述換熱器包括第二殼體和位于所述第二殼體內部的換熱管,所述換熱管上設置有所述冷卻水進口和所述蒸汽出口;所述第二殼體上設置有所述熱煙氣進氣口(401)和所述冷煙氣排氣口(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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