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抗翹曲銅箔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180127.5 | 申請日: | 2016-03-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048666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26 |
| 發明(設計)人: | 周瑞昌;鄭桂森;賴耀生;黃慧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5D1/04 | 分類號: | C25D1/04;C25D3/38;H01M4/6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11247 | 代理人: | 肖威,劉金輝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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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抗翹曲 銅箔 | ||
1.一種具耐翹曲性的銅箔,具有加工方向的尺寸、橫向的尺寸以及厚度,且該銅箔進一步包括:
a.光澤面;
b.粗糙面,具有330至620的于60°入射角測量的加工方向光澤度;
c.該光澤面與粗糙面之間的表面粗糙度差為介于0.3至0.59微米;以及
d.自該銅箔的橫向上取至少兩個樣品的拉伸強度差為1.2公斤力/平方毫米或更小。
2.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粗糙面于60°入射角測量的加工方向光澤度為介于400至600。
3.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粗糙面于60°入射角測量的加工方向光澤度為介于450至550。
4.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銅箔的厚度為1至50微米。
5.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銅箔的厚度為4至25微米。
6.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銅箔的厚度為6至20微米。
7.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于該銅箔的該光澤面或粗糙面的至少一面上進一步包括碳質層。
8.如權利要求7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銅箔受到輾壓及加熱后的翹曲程度為小于5毫米。
9.如權利要求7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銅箔受到輾壓及加熱后的翹曲程度為小于2毫米。
10.如權利要求7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銅箔受到輾壓及加熱后的翹曲程度為小于1毫米。
11.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于該銅箔的光澤及粗糙兩面上進一步包括碳質層。
12.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光澤面與粗糙面之間的表面粗糙度差為介于0.3至0.51微米。
13.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粗糙面的表面粗糙度為介于0.5至0.8微米。
14.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自該銅箔橫向上取至少兩個樣品的拉伸強度差為0.9公斤力/平方毫米或更小。
15.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銅箔受到輾壓后的翹曲程度為小于3毫米。
16.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銅箔受到輾壓后的翹曲程度為小于2毫米。
17.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銅箔受到輾壓后的翹曲程度為小于1毫米。
18.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銅箔受到輾壓及加熱后的翹曲程度為大于3但小于5毫米。
19.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銅箔受到輾壓后的翹曲程度為小于5毫米。
20.如權利要求7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銅箔受到輾壓及加熱后的翹曲程度為小于3毫米。
21.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其特征在于,該光澤面的表面粗糙度為介于1.08至1.12微米。
22.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當該銅箔的厚度為6微米時,具有4至8%的伸長率,當該銅箔的厚度為8微米時,具有5至10%的伸長率,當該銅箔的厚度為10微米時,具有7至12%的伸長率,當該銅箔的厚度為20微米時,具有14至18%的伸長率,且于60°入射角測量的橫向光澤度為介于300至650。
23.一種二次電池,包括:
如權利要求1的銅箔;
電解液;
隔離膜;以及
碳質材料。
24.一種包括如權利要求23的二次電池的電子裝置,該電子裝置選自電源工具、電動運載工具、移動電話、平板電腦及便攜式電子裝置所組成的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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