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自動收發快遞的收發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175615.7 | 申請日: | 2016-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96922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14 |
| 發明(設計)人: | 程峰;余綿梓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搖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B15/00 | 分類號: | E05B15/00;E06B5/11;E06B7/28;E05B3/00;E05B47/00;E05B49/00;E05B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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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100024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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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自動 收發 快遞 裝置 | ||
1.一種可收發快遞的收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發裝置包括伸縮護罩、前門、前門把手、鎖舌、底板、底板轉軸、后門、后門把手、聯動驅動機構以及離合機構;其中所述伸縮護罩能夠展開或是收起,用于容納所要接收或發送的快遞;所述聯動驅動機構能夠將前門把手的動作傳遞給底板轉軸;所述離合機構用于離/合所述聯動驅動機構與所述底板轉軸之間的傳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收發快遞的收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護罩收起時,所述收發裝置的厚度與防盜門的厚度相當。
3.根據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的可收發快遞的收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聯動驅動機構包括前門齒輪、上齒條、連接桿、下齒條和底板齒輪。
4.根據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的可收發快遞的收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離合機構包括離合軸和滑動鍵。
5.根據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的可收發快遞的收發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底板翻轉開關,所述底板翻轉開關控制所述離合機構離開或是接合所述聯動驅動機構和底板轉軸。
6.根據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的可收發快遞的收發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后門固定開關,所述后門固定開關控制后門鎖柱鎖閉或釋放后門。
7.根據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的可收發快遞的收發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底板固定開關,所述底板固定開關控制底板鎖鉤固定或釋放所述底板與所述伸縮護罩的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的可收發快遞的收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發裝置在使用中的任何時刻,所述前門和所述底板至少其中之一處于關閉狀態,從而保證室內室外的物理隔離。
9.根據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的可收發快遞的收發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板由水平狀態向下翻轉到垂直狀態時,所述后門處于自由擺動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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