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可穿戴設備的提醒方法和可穿戴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174211.6 | 申請日: | 2016-03-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31610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03 |
| 發明(設計)人: | 李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02 | 分類號: | H04W4/02;H04W4/12;H04B1/388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05 | 代理人: | 孫明子,劉芳 |
| 地址: | 100871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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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穿戴 設備 提醒 方法 | ||
1.一種基于可穿戴設備的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可穿戴設備在檢測到當前時間在提醒時間段內時,開啟定位功能;
所述第一可穿戴設備獲取自身的第一位置,并通過服務器向第二可穿戴設備發送位置獲取請求,以獲取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的第二位置,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與所述第一可穿戴設備具有綁定關系;
所述第一可穿戴設備計算所述第一位置與所述第二位置的間距,在所述間距滿足預設距離閾值時,提醒所述第一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間距滿足預設距離閾值時,所述第一可穿戴設備通過所述服務器向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發送提醒信息,以使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提醒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一可穿戴設備接收設置信息,所述設置信息包括所述提醒時間段、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的標識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穿戴設備接收設置信息,包括:
所述第一可穿戴設備接收綁定的手機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的標識信息,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的標識信息存儲于所述手機終端的通訊錄中。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一可穿戴設備向所述服務器發送綁定請求,所述綁定請求中包括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的標識信息,以使所述服務器根據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的標識信息確定對應的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的標識信息,并向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轉發所述綁定請求;
所述第一可穿戴設備接收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通過所述服務器轉發的綁定響應。
6.一種可穿戴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開啟模塊,用于在檢測到當前時間在提醒時間段內時,開啟定位功能;
定位模塊,用于獲取所述可穿戴設備的第一位置;
發送模塊,用于通過服務器向另一可穿戴設備發送位置獲取請求,以獲取所述另一可穿戴設備的第二位置,所述另一可穿戴設備與所述可穿戴設備具有綁定關系;
計算模塊,用于計算所述第一位置與所述第二位置的間距;
提醒模塊,用于在所述間距滿足預設距離閾值時,提醒所述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穿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模塊還用于:
在所述間距滿足預設距離閾值時,通過所述服務器向所述另一可穿戴設備發送提醒信息,以使所述另一可穿戴設備提醒所述另一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穿戴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接收模塊,用于接收設置信息,所述設置信息包括所述提醒時間段、所述另一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的標識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穿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收模塊具體用于:
接收綁定的手機終端發送的所述另一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的標識信息,所述另一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的標識信息存儲于所述手機終端的通訊錄中。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穿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模塊還用于:
向所述服務器發送綁定請求,所述綁定請求中包括所述另一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的標識信息,以使所述服務器根據所述另一可穿戴設備的佩戴者的標識信息確定對應的所述另一可穿戴設備的標識信息,并向所述另一可穿戴設備轉發所述綁定請求;
所述可穿戴設備還包括:
第二接收模塊,用于接收所述另一可穿戴設備通過所述服務器轉發的綁定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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