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水煤漿氣化爐的安全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165011.4 | 申請日: | 2016-03-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1692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1 |
| 發明(設計)人: | 孫峰;石寧;何文忠;金滿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安全工程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G05B19/418 | 分類號: | G05B19/418;G05B19/05;C10J3/72;C10J3/48 |
| 代理公司: | 上海碩力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51 | 代理人: | 舒佳英 |
| 地址: | 266071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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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煤漿 氣化 安全 控制 方法 | ||
1.一種水煤漿氣化爐的安全控制方法,通過設定合理氧煤比與持續時間來進行報警與聯鎖,具體技術方案如下:(a)安全控制系統包括檢測單元、控制單元與執行單元,檢測單元包括水煤漿流量計與氧氣流量計,包括檢測數據的處理、設定值給定及兩者的比較并輸出邏輯信號,執行單元至少包括煤漿泵,氧氣、水煤漿與氮氣管線上的調節閥或切斷閥;(b)通過控制器計算氧氣標準體積流量與水煤漿體積流量之比,并記錄氧煤比達到某一設定值后的持續時間,報警與聯鎖設置的條件為:報警分為二級,一級報警條件設置在氧煤比530-650之間,二級報警條件設置在氧煤比550-670之間, 或者一級報警后持續時間超過30-180s;聯鎖條件設置在氧煤比630-830之間,或者設置氧煤比600-800之間且持續時間超過5-60s;(c)所述一、二級報警通過閃爍、顏色變化或聲光信號進行提示;(d)聯鎖啟動后的動作關系為:煤漿泵(1)停止運行;氧氣切斷閥(13)關閉,中心氧調節閥(9)關閉,水煤漿切斷閥(4)關閉;氮氣切斷閥(5)、氮氣切斷閥(8)、氮氣切斷閥(12)均打開;控制單元采用可編程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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