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機器及電子機器的連接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160973.0 | 申請日: | 2016-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0479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23 |
| 發明(設計)人: | 鞠穎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爾派株式會社;阿爾派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5/00 | 分類號: | H04B5/00;H04W76/14;G06F13/42 |
| 代理公司: | 大連東方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1212 | 代理人: | 李馨 |
| 地址: | 日本東京都品***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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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機器 連接 控制 方法 | ||
1.一種電子機器,具有:連接部,通過有線連接方式以及無線連接方式與帶有數字媒體播放器功能的便攜終端連接;選擇部,由上述兩種連接方式中的至少一種方式,接收含有上述數字媒體播放器的音頻信號的音頻源中,選擇其中任意一個源作為輸出音頻信號;其特征在于,還具有:連接檢出部,通過上述選擇部,選擇了接收介由有線連接方式連接的便攜終端中的數字媒體播放器的音頻信號時,檢出無線連接方式是否連接著便攜終端;終端確認部,通過上述連接檢出部,檢出無線連接方式連接著便攜終端時,確認該無線連接方式連接著的便攜終端與有線連接方式連接著的便攜終端是否是同一終端;控制部,通過上述終端確認部,確認得知上述兩個便攜終端是同一個終端時,切斷與通過無線連接方式連接的便攜終端的連接;上述切斷連接后,通過上述選擇部選擇接收介由有線連接方式連接著的便攜終端的數字媒體播放器的音頻信號以外的功能時,通過上述控制部,再次連接通過無線連接方式連接的便攜終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機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帶有數字媒體播放器的便攜終端,具有連接方式設定部,當有線連接方式以及無線連接方式同時連接了同一電子機器時,設定通過最后連接的連接方式,或者通過無線連接方式向上述電子機器傳輸數字媒體播放器的音頻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機器,其特征在于,
通過上述確認部確認得知不是同一終端時,維持與以無線連接方式連接的便攜終端的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機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有線連接方式是通過USB線連接,上述無線連接方式是通過藍牙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機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數字媒體播放器是iPod。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機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終端確認部,確認無線連接方式連接的便攜終端和有線連接方式連接的便攜終端是否是同一終端,通過比較各自連接的便攜終端的名稱進行確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機器,其特征在于,
通過上述選擇部選擇通過有線連接方式接收數字媒體播放器的音頻信號以外的源時,上述控制部控制使其再次與以無線連接方式連接的便攜終端連接的同時,在該連接連接完畢之前使該源的選擇處理速度變慢。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機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選擇部是通過依次切換源,選擇其中一個源的方式時,通過有線連接方式連接的數字媒體播放器的音頻信號的源和通過無線連接方式連接的數字媒體播放器的音頻信號的源之間配置其它的源。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機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電子機器是車載設備。
10.一種電子機器的連接控制方法,具有:連接步驟,以有線連接方式以及無線連接方式與帶有數字媒體播放器功能的便攜終端連接;選擇步驟,通過上述兩種連接方式中的至少一種方式,接收含有上述數字媒體播放器的音頻信號的音頻源中,選擇其中任意一個源作為輸出音頻信號;其特征在于,還具有:連接檢出步驟,選擇了接收通過有線連接方式連接的便攜終端中的數字媒體播放器的音頻信號時,檢出無線連接方式是否連接著便攜終端;終端確認步驟,檢出無線連接方式連接著便攜終端時,確認該無線連接方式連接著的便攜終端與有線連接方式連接著的便攜終端是否是同一終端;控制步驟,確認得知上述兩個便攜終端是同一個終端時,切斷與通過無線連接方式連接的便攜終端的連接;上述切斷連接后,選擇接收通過有線連接方式連接著的便攜終端的數字媒體播放器的音頻信號以外的功能時,再次連接通過無線連接方式連接的便攜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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