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治療骨折的外敷藥劑及護理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610159877.4 | 申請日: | 2016-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703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7-20 |
| 發(fā)明(設計)人: | 別立梅;薛飛;王磊蕾;劉俊英;崔艷香;于學俊;孫貴雨 | 申請(專利權)人: | 別立梅 |
| 主分類號: | A61K36/896 | 分類號: | A61K36/896;A61P19/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山東省青島市海***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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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治療 骨折 外敷 藥劑 護理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中藥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治療骨折的外敷藥 劑。
背景技術
在我們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可能都遇到過各種扭傷,拉傷,或因 直接或間接的碰撞使身體的某一部位導致骨折,或長期積累性勞損 反復作用于某一特定部位也可以引起骨損傷。主要臨床表現(xiàn)為:骨 折部有局限性疼痛和壓痛,局部腫脹和出現(xiàn)瘀斑,肢體功能部位或 完全喪失,患處可有瘀血、腫痛、錯位、畸形、骨聲、軸心叩擊痛、 異常活動及功能障礙等種種表現(xiàn)。經及時恰當處理,多數(shù)病人能恢 復原來的功能,少數(shù)病人可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遺癥。當前,西醫(yī)治 療骨折的方法是手術或將骨復位后用夾板或石膏固定,再輔以內外 用藥,需長期服用,花費大,愈合較慢。中醫(yī)是依據(jù)中醫(yī)理論,對 癥下藥,尤其是外敷方的廣泛應用,不但見效快,使用方便,且無 毒副作用。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治療骨折的外敷藥劑。中醫(yī)常說:“通 則不痛,痛則不通,淤不化則骨不生,淤化則骨”,中藥能迅速活血 通絡,消腫止痛,對局部血液循環(huán)作用明顯,采用中藥外敷法,易 被患者接受。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該治療骨折的外敷 藥劑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藥制成:大駁骨15-23份、拘那花8-14份、 馬蹬草3-7份、珍珠梅7-11份、穿魚藤10-14份、粽巴葉16-24份、 紫金蓮12-18份、排骨靈8-14份、滇崖爬藤9-15份、黃櫨根5-9 份、錫生藤6-12份、荃皮8-12份、刺老鴉12-16份。
優(yōu)選的:大駁骨19份、拘那花11份、馬蹬草5份、珍珠梅9 份、穿魚藤12份、粽巴葉20份、紫金蓮15份、排骨靈11份、滇 崖爬藤12份、黃櫨根7份、錫生藤9份、荃皮10份、刺老鴉14份。
制備方法將以上中藥原料粉碎混勻,取適量藥劑倒入食醋中 攪拌均勻,食醋與藥劑的重量比例為5∶18,然后用紗布包裹鋪平后 使用,使用時敷于傷口上即可;外敷時,藥層厚度為1厘米,覆蓋 超傷患處外緣4厘米。
方中:大駁骨活血散瘀、消腫止痛、接骨;拘那花敗毒散瘀; 馬蹬草止血消炎;珍珠梅活血祛瘀、消腫止痛;穿魚藤散淤止痛、 止血接骨;粽巴葉活血散瘀、接骨止痛、清熱解毒;紫金蓮活血止 痛、化瘀生新;排骨靈解毒養(yǎng)血清熱、舒筋活血、消炎止血;滇崖 爬藤散瘀消腫、續(xù)筋骨;黃櫨根祛風毒、活血散瘀;錫生藤止痛止 血、生肌;荃皮活血祛瘀、生肌收斂;刺老鴉補氣安神、強精滋腎、 祛風活血。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方式一:稱取大駁骨15克、拘那花8克、馬蹬草3克、珍 珠梅7克、穿魚藤10克、粽巴葉16克、紫金蓮12克、排骨靈8克、 滇崖爬藤9克、黃櫨根5克、錫生藤6克、荃皮8克、刺老鴉12克, 粉碎混勻,藥劑在使用前,取適量藥劑倒入食醋中攪拌均勻,食醋 與藥劑的重量比例為5∶18,然后用紗布包裹鋪平后使用,使用時敷 于傷口上即可;外敷時,藥層厚度為1厘米,覆蓋超傷患處外緣4 厘米。
實施方式二:稱取大駁骨19克、拘那花11克、馬蹬草5克、 珍珠梅9克、穿魚藤12克、粽巴葉20克、紫金蓮15克、排骨靈11 克、滇崖爬藤12克、黃櫨根7克、錫生藤9克、荃皮10克、刺老 鴉14克,制備及使用方法同實施方式一。
實施方式三:稱取大駁骨23克、拘那花14克、馬蹬草7克、 珍珠梅11克、穿魚藤14克、粽巴葉24克、紫金蓮18克、排骨靈 14克、滇崖爬藤15克、黃櫨根9克、錫生藤12克、荃皮12克、刺 老鴉16克,制備及使用方法同實施方式一。
臨床資料
1、一般資料根據(jù)醫(yī)院門診所留病例,選取已確診為骨折的患 者200例,年齡范圍14-56歲,男性120,女性80,實驗組N=100 (男60,女40),對照組N=100(男60,女40)。
2、試驗方法患者隨機分為兩組,實驗組采用按實施方式二所 得外敷藥劑治療,對照組采用其他常規(guī)治療(石膏固定、傷科接骨 片、奇正消痛貼膏、手術治療等),兩組都以15天為一療程。
3、診斷標準:①痊愈:骨折處愈合,對線對位滿意、功能及外 形完全或基本恢復;②顯效:骨折愈合對位尚滿意或骨折復位欠佳, 功能恢復尚可;③無效:骨折不愈合或畸形愈合,局部疼痛,功能 障礙。
4、治療效果:總有效率=痊愈率+顯效率。經過三個療程的治 療,實驗組與對照組的效果分別為:實驗組痊愈80%,顯效17%,無 效3%;對照組痊愈55%,顯效20%,無效25%。由此可知,實驗組的 治療效果明顯好于對照組,具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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