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重質焦油與細粉的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150674.9 | 申請日: | 2016-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47568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7-07 |
| 發明(設計)人: | 祖靜茹;李克忠;劉雷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11/02 | 分類號: | C10G1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 地址: | 065001 河北省廊坊市經濟***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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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焦油 處理 方法 | ||
1.一種重質焦油與細粉的處理方法,所述重質焦油與所述細粉中均含有催化劑,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驟1)對所述重質焦油進行活化處理獲得活化處理后的重質焦油,對所述細粉進行活化處理獲得活化處理后的細粉,所述活化處理后的重質焦油包含第一活性中間體,所述活化處理后的細粉包含第二活性中間體;所述第一活性中間體是指催化劑吸附在所述重質焦油的表面活性位所形成的中間體,所述第二活性中間體是指催化劑吸附在所述細粉的表面活性位所形成的中間體;
步驟2)將所述活化處理后的重質焦油和所述活化處理后的細粉混合,并引入超臨界反應器中,在有機溶劑的超臨界狀態下,所述第一活性中間體與所述第二活性中間體分別發生熱解反應獲得熱解產物,所述熱解產物在有機溶劑的萃取下發生重組反應,將所述重質焦油和所述細粉轉化輕質油品和灰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還包括:
在反應過程中,設定所述超臨界反應器的溫度與壓力,使得所述有機溶劑在第一超臨界狀態下保持第一預設時間;
對所述超臨界反應器進行升溫,使得所述有機溶劑在第二超臨界狀態下保持第二預設時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臨界狀態的溫度為300-380℃,壓力為10-40MPa,所述第一預設時間為1-3h。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超臨界狀態的溫度為450-600℃,壓力為10-40MPa,所述第二預設時間為1-3h。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對所述重質焦油進行活化處理包括:將所述有機溶劑與所述重質焦油混合,并進行超聲振蕩處理。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化處理后的重質焦油包含所述有機溶劑。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重質焦油與所述有機溶劑的質量比為2:1-9:1,超聲振蕩的時間為0.5-2.5h。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有機溶劑選自甲醇、甲苯、乙醇、丙酮、正戊烷、吡啶、四氫呋喃和四氫萘中的一種或幾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對所述細粉進行活化處理包括:將所述細粉置于處于流化狀態的過熱蒸汽中,使所述細粉與所述過熱蒸汽接觸并發生反應。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過熱蒸汽與所述細粉的質量比為1:1-5:1,所述過熱蒸汽的溫度為100-400℃,所述活化處理時間為0.5-4h。
11.根據權利要求1-10任一項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活化處理后的重質焦油和所述活化處理后的細粉混合是在惰性氣體保護下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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