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具有除甲醛功能的空氣凈化新材料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146388.5 | 申請日: | 2016-03-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279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7-06 |
| 發明(設計)人: | 劉高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高志 |
| 主分類號: | B01J20/26 | 分類號: | B01J20/26;B01D53/86;B01D53/72;B01J23/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25016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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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具有 甲醛 功能 空氣凈化 新材料 | ||
1.一種具有除甲醛功能的空氣凈化新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基體材料、表面活性劑、高分子有機胺類化合物和稀土金屬催化劑;所述基體材料為陽離子交換纖維,所述表面活性劑為脂肪醇聚氧乙烯醚,所述高分子有機胺類化合物為三乙烯四胺,所述稀土金屬催化劑為金屬鈥和金屬鐠的混合物;該空氣凈化新材料中各成分的重量份之比為:基體材料80~120份,表面活性劑4~6份,高分子有機胺類化合物20~30份,稀土金屬催化劑2~4份,其中,稀土金屬催化劑中金屬鈥和金屬鐠的重量份之比為1~3: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除甲醛功能的空氣凈化新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基體材料、表面活性劑、高分子有機胺類化合物和稀土金屬催化劑;所述基體材料為陽離子交換纖維,所述表面活性劑為脂肪醇聚氧乙烯醚,所述高分子有機胺類化合物為三乙烯四胺,所述稀土金屬催化劑為金屬鈥和金屬鐠的混合物;該空氣凈化新材料中各成分的重量份之比為:基體材料100份,表面活性劑5份,高分子有機胺類化合物25份,稀土金屬催化劑3份,其中,稀土金屬催化劑中金屬鈥和金屬鐠的重量份之比為2: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除甲醛功能的空氣凈化新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基體材料、表面活性劑、高分子有機胺類化合物和稀土金屬催化劑;所述基體材料為陽離子交換纖維,所述表面活性劑為脂肪醇聚氧乙烯醚,所述高分子有機胺類化合物為三乙烯四胺,所述稀土金屬催化劑為金屬鈥和金屬鐠的混合物;該空氣凈化新材料中各成分的重量份之比為:基體材料80份,表面活性劑4份,高分子有機胺類化合物20份,稀土金屬催化劑2份,其中,稀土金屬催化劑中金屬鈥和金屬鐠的重量份之比為1: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除甲醛功能的空氣凈化新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基體材料、表面活性劑、高分子有機胺類化合物和稀土金屬催化劑;所述基體材料為陽離子交換纖維,所述表面活性劑為脂肪醇聚氧乙烯醚,所述高分子有機胺類化合物為三乙烯四胺,所述稀土金屬催化劑為金屬鈥和金屬鐠的混合物;該空氣凈化新材料中各成分的重量份之比為:基體材料120份,表面活性劑6份,高分子有機胺類化合物30份,稀土金屬催化劑4份,其中,稀土金屬催化劑中金屬鈥和金屬鐠的重量份之比為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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