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煤氣發生爐廢氣處理裝置及處理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145367.1 | 申請日: | 2016-03-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981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22 |
| 發明(設計)人: | 畢建波;遲黎明;潘孝禮;孫德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煙臺寶鋼鋼管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G7/06 | 分類號: | F23G7/06;F23N1/02 |
| 代理公司: | 煙臺雙聯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7225 | 代理人: | 矯智蘭 |
| 地址: | 265500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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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煤氣 發生 廢氣 處理 裝置 方法 | ||
1.一種煤氣發生爐廢氣處理裝置,包括固定支架(5),其特征在于,在煤氣發生爐排放口(1)的對應位置安裝廢氣排放管路,廢氣排放管路固定在固定支架(5)上,在廢氣排放管路上設廢氣排放閥(12),在廢氣排放管口外周圍對稱設六個助燃空氣噴口(11),各噴口中心線與廢氣排放口中心線呈角度;在煤氣發生爐排放口(1)位置外側設助燃風機(15)和供風管道(2),供風管道(2)一端與助燃風機(15)相連接,另一端與包圍并固定在廢氣排放管路外側的空氣腔相連接,空氣腔與助燃空氣噴口(11)相通,在供風管道(2)上設助燃空氣閥(13)和助燃空氣調節閥(14);在助燃空氣噴口(11)上方設燃燒器,燃燒器固定在固定支架(5)上,燃燒器由外側的燃燒器爐體(4)及內部的燃燒室(3)組成,在燃燒室(3)外圓周切線方向上設2個點火燒嘴(10)并處于廢氣管口上方;在燃燒器上方設已處理完全的廢氣排放收集罩(6),廢氣排放收集罩(6)與已處理完全的廢氣排放管(7)相連,在已處理完全的廢氣排放管(7)上設廢氣排放控制閥門(9),同時已處理完全的廢氣排放管(7)側面與引風排放口(8)相連接。
2.采用權利要求1的處理裝置的煤氣發生爐廢氣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工藝步驟:
a在廢氣排放前,首先啟動助燃風機(15),同時打開助燃空氣閥(13)為點火燒嘴(10)提供助燃空氣,啟動天然氣或液化氣開關并使點火燒嘴(10)穩定燃燒,使燃燒室溫度達800℃;
b開啟煤氣發生爐廢氣排放閥(12),同時開啟助燃空氣調節閥(14),從而使廢氣在燃燒室(3)迅速燃盡;其中,燃燒室(3)的高度由廢氣排放量及化學成分確定火焰長度來決定;
c已燃盡可燃物的廢氣,作為已處理完全的廢氣,可通過調節廢氣排放管(7)的高度,來降低已處理廢氣的溫度,從而便于進一步收集處理;廢氣排放控制閥門(9)調節已處理完全廢氣排空的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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