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轉爐的二次煙氣除塵系統的容積式捕集罩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144345.3 | 申請日: | 2016-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71241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9 |
| 發明(設計)人: | 周茂林;曹桂菊;袁本明;毛魯波;曹玉峰;于德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1C5/40 | 分類號: | C21C5/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五洲洋和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87 | 代理人: | 劉春成 |
| 地址: | 271104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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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轉爐 二次 煙氣 除塵 系統 容積 式捕集罩 | ||
1.一種用于轉爐的二次煙氣除塵系統的容積式捕集罩,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積式捕集罩具有:由上至下依次位于所述轉爐爐口上方的上容積罩和下容積罩,所述下容積罩的橫斷面面積大于所述轉爐的橫斷面面積;
其中,所述上容積罩的側罩壁由呈環形的上部密封板形成,所述上部密封板密封連接于所述轉爐的煙道固定平臺和氧化槍作業平臺之間,所述上容積罩上開有與所述轉爐的二次煙氣除塵系統的除塵管道連通的煙氣吸口;
所述下容積罩的側罩壁由下部密封板和轉爐的擋火門連接形成,所述下部密封板的頂端密封連接于所述轉爐的煙道固定平臺的下方,所述下部密封板的底端向下延伸,所述擋火門移動地設置于煉鋼的操作平臺上以在吹煉時移動至所述轉爐的爐前與所述下部密封板形成所述下容積罩的側罩壁;
所述上容積罩與所述下容積罩通過所述煙道固定平臺上的煙氣誘導口連通;
其中,所述轉爐的氧化槍作業平臺、所述轉爐的煙道固定平臺和所述煉鋼的操作平臺由上至下依次設置;
所述煙氣吸口位于所述上部密封板的上部;
所述上容積罩形成的容積大于所述下容積罩形成的容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積式捕集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吸口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煙氣吸口以關于所述轉爐的水平軸向對稱的方式設置于所述上部密封板上,其中,所述轉爐的水平軸向為由所述轉爐的爐前指向所述轉爐的爐后形成的方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積式捕集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吸口經斷面呈方形的風管與所述二次煙氣除塵系統的除塵管道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積式捕集罩,其特征在于,與所述轉爐的水平軸向相交的所述下部密封板的底端延伸至所述煉鋼的操作平臺上;
位于所述轉爐的水平軸向兩側的所述下部密封板的底端延伸至所述轉爐的耳軸處;
其中,所述轉爐的水平軸向為由所述轉爐的爐前指向所述轉爐的爐后形成的方向。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積式捕集罩,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容積罩和所述下容積罩的橫斷面均呈矩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積式捕集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誘導口位于所述上容積罩的側罩壁和所述轉爐的一次煙氣除塵系統用煙道橫移車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容積式捕集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誘導口的數量為四個,沿所述上容積罩的周向對稱分布。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容積式捕集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容積罩的側罩壁上開有活動門以利于所述煙道橫移車移出所述上容積罩。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積式捕集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容積罩的側罩壁上開有檢修門以利于爐前打溜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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