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地震解釋系統的活躍用戶挖掘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141547.2 | 申請日: | 2016-03-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80062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9 |
| 發明(設計)人: | 宋志翔;何愷;陳海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物探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G06F11/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創畢升專利事務所11218 | 代理人: | 孫向民,廉莉莉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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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地震 解釋 系統 活躍 用戶 挖掘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基于地震解釋系統的活躍用戶挖掘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采集和記錄所述地震解釋系統的用戶數據,其中用戶數據包括用戶的登陸時間、登出時間以及試用所述地震解釋系統的功能模塊的頻率;
步驟2:基于所述用戶數據計算用戶活躍度;以及
步驟3:比較計算的用戶活躍度與用戶活躍度閾值,基于比較結果判斷所述用戶是否為活躍用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地震解釋系統的活躍用戶挖掘方法,其中通過檢測所述地震解釋系統的地震解釋工作數據是否被增加、刪除或修改,判斷所述用戶是否試用所述功能模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地震解釋系統的活躍用戶挖掘方法,其中所述地震解釋工作數據包括地震數據、解釋性數據和測井數據的至少其中之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地震解釋系統的活躍用戶挖掘方法,其中通過周期性檢測所述用戶是否試用所述功能模塊,確定所述用戶試用所述地震解釋系統的功能模塊的頻率。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地震解釋系統的活躍用戶挖掘方法,其中根據以下公式計算所述用戶活躍度:
Act=(Nday/Standard_Day)*0.5+(Nmodify/Standard_Modify)*0.5;
其中,
Act=用戶活躍度;
Nday=實際登陸天數;
Standard_Day=基準活躍天數;
Nmodify=地震解釋工作數據的操作次數;
Standard_Modify=基準操作次數。
6.一種基于地震解釋系統的活躍用戶挖掘裝置,包括:
數據采集和記錄模塊,用于采集和記錄所述地震解釋系統的用戶數據,其中用戶數據包括用戶的登陸時間、登出時間以及試用所述地震解釋系統的功能模塊的頻率;
用戶活躍度計算模塊,用于基于所述用戶數據計算用戶活躍度;以及
比較模塊,用于比較計算的用戶活躍度與用戶活躍度閾值,基于比較結果判斷所述用戶是否為活躍用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地震解釋系統的活躍用戶挖掘裝置,其中所述數據采集和記錄模塊通過檢測所述地震解釋系統的地震解釋工作數據是否被增加、刪除或修改,判斷所述用戶是否試用所述功能模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地震解釋系統的活躍用戶挖掘裝置,其中所述地震解釋工作數據包括地震數據、解釋性數據和測井數據的至少其中之一。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地震解釋系統的活躍用戶挖掘裝置,其中所述數據采集和記錄模塊通過周期性檢測所述用戶是否試用所述功能模塊,確定所述用戶試用所述地震解釋系統的功能模塊的頻率。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地震解釋系統的活躍用戶挖掘裝置,其中所述用戶活躍度計算模塊根據以下公式計算所述用戶活躍度:
Act=(Nday/Standard_Day)*0.5+(Nmodify/Standard_Modify)*0.5;
其中,
Act=用戶活躍度;
Nday=實際登陸天數;
Standard_Day=基準活躍天數;
Nmodify=地震解釋工作數據的操作次數;
Standard_Modify=基準操作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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