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用于水稻田的除草劑組合物及其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137531.4 | 申請日: | 2016-03-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135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01 |
| 發明(設計)人: | 李為忠;趙靜;白洪華;任瑋靜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為忠;趙靜 |
| 主分類號: | A01N43/76 | 分類號: | A01N43/76;A01N43/40;A01P13/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0135 上海市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水稻田 除草劑 組合 及其 應用 | ||
1.一種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含有如下重量份的活性成分:
(R)-2-(2-[4-(6-氯-2-苯并噁唑氧基)苯氧基]丙酰胺基)乙酸乙酯0.5~95
氯氟吡氧乙酸或4-氨基-3-氯-6-(4-氯-2-氟-3-甲氧基芐基)-5-氟吡啶-2-羧酸苯甲 酯0.5~9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含有如下重量 份的活性成分:
(R)-2-(2-[4-(6-氯-2-苯并噁唑氧基)苯氧基]丙酰胺基)乙酸乙酯1~20
氯氟吡氧乙酸或4-氨基-3-氯-6-(4-氯-2-氟-3-甲氧基芐基)-5-氟吡啶-2-羧酸苯甲 酯1~2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成分在除草劑組合物中 的重量百分含量為0.1~96%;除活性成分外,所述除草劑組合物還含有至少兩種載體,所 述載體中至少一種為表面活性劑,所述表面活性劑選自乳化劑、分散劑和潤濕劑中的一種 或多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還含有制劑用 助劑;所述助劑選自溶劑、增稠劑、防凍劑和消泡劑中的一種或多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除草劑組合物中,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的劑型為乳 油,所述乳油按重量百分數的組成為:活性成分0.1~96%、表面活性劑1~30%、溶劑補足 至100%,所述溶劑為芳烴類溶劑或醇類溶劑。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的劑型為油懸 浮劑,所述油懸浮劑按重量百分數的組成為:活性成分0.1~96%、分散劑1~30%、潤濕劑 0.1~30%、增稠劑0.1~10%、乳化劑1~30%、油補足至100%。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的劑型為水懸 浮劑,所述水懸浮劑按重量百分數的組成為:活性成分0.1~96%、分散劑1~30%、防凍劑1 ~20%、增稠劑0.1~10%、消泡劑0.1~5%乳化劑1~30%、水補足至100%。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的劑型為可濕 性粉劑、水分散粒劑、可溶性粉劑或可溶性粒劑,所述劑型按重量百分數的組成為:活性成 分0.1~96%、潤濕劑1~20%、分散劑1~20%、其他載體補足至100%。
9.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的除草劑組合物在防治水稻田惡性禾本科雜草、闊葉雜 草以及莎草中的應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李為忠;趙靜,未經李為忠;趙靜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0137531.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