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商品對象信息處理方法、裝置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136822.1 | 申請日: | 2016-03-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8036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27 |
| 發明(設計)人: | 張威;馮春亮;解娟;張磊;龔也;李麗紅;于仁枝;康水根;蔣晨輝;馮微峰;林濤;祝麗娟;張皓明;夏淵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澤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9 | 代理人: | 蘇培華 |
| 地址: | 英屬開曼群島大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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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商品 對象 信息處理 方法 裝置 系統 | ||
本申請實施例公開了商品對象信息處理方法、裝置及系統,所述系統包括:商品對象信息提交模塊,用于向多個發布渠道服務器提交商品對象信息;訂單路由處理模塊,用于接收所述發布渠道服務器中生成的交易訂單,生成配貨任務以及派送任務,并將所述配貨任務發送到配貨終端,將所述派送任務發送到派送終端;所述配貨終端用于根據接收到的配貨任務提供配貨指示信息,以便對所述至少一個交易訂單中關聯的商品對象進行配貨;所述派送終端用于根據接收到的派送任務提供派送指示信息,以便針對所述至少一個交易訂單進行派送。通過本申請實施例,能夠保證訂單的按時履約,提高履約效率。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商品對象信息處理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商品對象信息處理方法、裝置及系統。
背景技術
O2O(Online To Offline,線上到線下),是指將線下的商務機會與互聯網結合,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平臺。隨著服務性電子商務模式的升級,完善了商品(服務)、下單、支付等流程,通過O2O的方式,把之前簡單的電商模塊,轉移到更加高頻和生活化場景中來。由于傳統的服務行業一直處在一個低效且勞動力消化不足的狀態,因此,在新模式的推動下,出現了O2O的狂歡熱潮,于是上門送餐(俗稱“外賣”)、上門生鮮、上門化妝等各種O2O模式開始層出不窮。
一個典型的O2O系統通常由三部分組成:銷售渠道提供方(簡稱發布渠道服務器,例如,淘點點、口碑外賣等)、商家、消費者。在傳統模式下,商家可以選擇發布渠道服務器,安裝該發布渠道服務器的商家客戶端,并進行注冊,之后便可以利用自己的賬戶信息向平臺中發布其商品;消費者可以通過發布渠道服務器的消費者客戶端(例如,移動終端設置中安裝的App等)瀏覽各商家發布的商品,并且可以對指定商家中的指定商品進行下單、支付、選擇送貨時間、填寫送貨地址等等。之后,發布渠道服務器便可以將相關的訂單信息發送到對應的商家客戶端,商家可以準備對應的商品,然后將準備好的商品按照消費者指定的時間配送到指定的地址。其中,配送服務可以是由商家自行提供,為了規范配送流程,提高配送效率,有些發布渠道服務器為商家提供統一的配送服務,也即,在消費者下單后,發布渠道服務器除了向商家客戶端發送訂單信息,還可以指派專門的配送人員,由配送人員去商家門店收取商品,與自己接收到的訂單信息進行核對無誤后,派送到消費者指定的收貨地址。
在O2O模式下,商品的銷量以及訂單的履約情況(是否按時送達等)是商家關注的重點。為了提高銷量,商家可以選擇與多個發布渠道服務器合作,例如,同一家餐廳,可以選擇與“口碑外賣”合作,同時還可以選擇與其他的發布渠道服務器合作。這就意味著,商家的終端設備上需要安裝多個發布渠道服務器的客戶端應用,不同的發布渠道服務器能夠提供的服務類型、服務流程等可能都會有所不同,這種現象的存在容易影響訂單的正常履約,嚴重影響用戶體驗。
發明內容
本申請提供了商品對象信息處理方法、裝置及系統,能夠保證訂單的按時履約,提高履約效率。
本申請提供了如下方案:
一種商品對象信息處理系統,包括:
商品對象信息提交模塊,用于向多個發布渠道服務器提交商品對象信息,以便所述發布渠道服務器發布商品對象信息后,根據第一用戶的操作指令生成交易訂單;
訂單路由處理模塊,用于接收所述發布渠道服務器中生成的交易訂單,對交易訂單進行處理后,生成配貨任務以及派送任務,并將所述配貨任務發送到配貨終端,將所述派送任務發送到派送終端;所述配貨任務中包括至少一個交易訂單中關聯的商品對象;
所述配貨終端用于根據接收到的配貨任務提供配貨指示信息,以便對所述至少一個交易訂單中關聯的商品對象進行配貨;
所述派送終端用于根據接收到的派送任務提供派送指示信息,以便針對所述至少一個交易訂單進行派送。
一種商品對象信息處理方法,包括:
商品對象信息提交模塊確定待發布的商品對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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