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未爆彈就地銷毀裝置及銷毀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135274.0 | 申請日: | 2016-03-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16488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7-11 |
| 發明(設計)人: | 甄建偉;高興勇;劉國慶;王國棟;李金明;張玉令;丁玉奎;陳玉丹;張倩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械工程學院 |
| 主分類號: | F42D5/04 | 分類號: | F42D5/04;C06B33/02 |
| 代理公司: | 石家莊國域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13112 | 代理人: | 蘇艷肅 |
| 地址: | 050003 ***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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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未爆彈 就地 銷毀 裝置 方法 | ||
1.一種未爆彈就地銷毀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可移動式底座,設置在所述可移動式底座上的可燃膠擠出機構、點火機構和視頻監視系統,用于接收來自所述視頻監視系統信息的顯示平臺,以及用于控制所述可移動式底座、可燃膠擠出機構、點火機構和視頻監視系統的遙控器;
所述可燃膠擠出機構包括固定設置在所述可移動式底座前端的儲膠罐、用于將所述儲膠罐中的可燃膠擠出的擠壓機構和設置在所述儲膠罐罐體前端的擠出管,所述擠出管向下探伸以便于將可燃膠涂覆在未爆彈的表面;
所述點火機構包括固定設置在所述可移動式底座上的連接桿和設置在所述連接桿末端的點火頭,所述點火頭位于所述擠出管的前方,并與所述擠出管的下端口保留一段距離;
所述視頻監視系統設置在所述可移動式底座的后端,包括攝像頭和圖像回傳設備,用于監視所述可燃膠擠出機構和點火機構;所述圖像回傳設備通過電信號與所述顯示平臺連接;
所述儲膠罐中的可燃膠按以下步驟制備:
1)將Al粉和Fe3O4粉混合至均勻,得Al/ Fe3O4混合粉末;
2)將蟲膠溶于無水乙醇中,制得質量濃度為5~6%的蟲膠無水乙醇溶液;
3)將Al/ Fe3O4混合粉末加入到蟲膠無水乙醇溶液中,攪拌至混合均勻,得混合液;
4)向混合液中加入玻璃纖維粉,攪拌至混合均勻;
5)再加入可膨脹石墨,攪拌至混合均勻,即得銷毀未爆彈用可燃膠;
其中,Al粉和Fe3O4粉的質量比為7~8∶15;Al/ Fe3O4混合粉末與蟲膠無水乙醇溶液的質量體積比為1g∶2~3mL;玻璃纖維粉的加入量為Al/ Fe3O4混合粉末用量的1~3%;可膨脹石墨的加入量為Al/ Fe3O4混合粉末用量的1~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未爆彈就地銷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動式底座為輪式臺車或履帶式臺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未爆彈就地銷毀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儲膠罐的罐體外表面和所述擠出管的管體外表面分別包覆有絕熱外殼。
4.一種未爆彈就地銷毀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a、設置一套權利要求1所述的未爆彈就地銷毀裝置;
b、通過所述遙控器控制所述可移動式底座向著未爆彈所在位置行駛,同時,通過所述顯示平臺上的視頻畫面觀察,當所述可燃膠擠出機構的擠出管下端口位于未爆彈引信體的正上方時,控制所述可移動式底座停止行駛;
c、控制所述擠壓機構動作以將所述儲膠罐內的可燃膠擠出,通過所述顯示平臺上的視頻畫面觀察,當擠出的可燃膠將未爆彈的引信體全部覆蓋后,控制所述擠壓機構停止擠壓;
d、控制所述可移動式底座背離未爆彈所在位置行駛,使所述點火機構的點火頭逐步靠近涂覆在未爆彈上的可燃膠,通過所述顯示平臺上的視頻畫面觀察,當所述點火頭接觸到未爆彈上涂覆的可燃膠時,控制所述可移動式底座停止行駛,然后啟動所述點火機構,通過所述點火頭將涂覆在未爆彈上的可燃膠點燃;
e、通過所述顯示平臺上的視頻畫面觀察,確認涂覆在未爆彈上的可燃膠被點燃后,控制所述可移動式底座行駛至安全區域;
f、燃燒的可燃膠對未爆彈內部的藥劑進行加熱,當未爆彈火帽內部的藥劑溫度達到發火點后開始燃燒,并進一步引燃未爆彈內的延期藥和雷管,最終引爆銷毀未爆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未爆彈就地銷毀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e中所述的安全區域是與未爆彈保持安全距離的區域或者是由隔離墻隔離出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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