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燃氣噴頭和燃燒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120643.9 | 申請日: | 2016-03-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52679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2 |
| 發明(設計)人: | 張紹良;李強;鄧成泳;羅文山;劉建華;侯文富;王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4/02 | 分類號: | F23D14/02;F23D14/48;F23D14/64;F23D14/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83 | 代理人: | 李雪,李翔 |
| 地址: | 10001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燃氣 噴頭 燃燒 | ||
1.一種燃氣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噴頭包括:
噴頭主體(1),所述噴頭主體(1)形成有具有燃氣進口(12)的腔室(11);
預混管(2),所述預混管(2)貫通所述腔室(11),且所述預混管(2)的進口(21)和出口(22)分別通向所述腔室(11)的外部,所述預混管(2)的管壁上設置有連通所述預混管(2)的內部與所述腔室(11)的旋流噴孔(2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腔室(11)背向所述燃氣進口(12)的室壁上形成有燃氣出口(13),所述預混管(2)的出口(22)靠近所述燃氣出口(13)。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氣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旋流噴孔(23)為傾斜噴孔,且設置在所述管壁的位于所述腔室(11)中的部分。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氣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旋流噴孔(23)的軸線與所述預混管(2)的軸線的夾角為第一角度(α)、所述旋流噴孔(23)在所述預混管(2)的橫斷面內與對應的徑向方向的夾角為第二角度(β),所述第一角度(α)的范圍為45°至75°,所述第二角度(β)的范圍為25°至45°。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氣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旋流噴孔(23)的數量為多個,多個所述旋流噴孔(23)沿所述預混管(2)的圓周方向均布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燃氣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出口(13)的數量為多個,多個所述旋流噴孔(23)的橫截面積之和與多個所述燃氣出口(13)的橫截面積之和的比值的范圍為13/8至13/6。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氣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噴頭主體(1)包括外圍板(14)、彼此平行間隔設置的第一板(15)和第二板(16),所述第一板(15)和第二板(16)的邊緣通過外圍板(14)連接以圍成所述腔室(11),所述燃氣進口(12)設置在所述第一板(15)上,所述燃氣出口(13)設置在所述第二板(16)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燃氣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預混管(2)的兩個端部分別連接于所述第一板(15)和第二板(16),所述第二板(16)上連接有多圈間隔布置的所述預混管(2),所述第二板(16)的位于最外圈的預混管(2)的外周側設置有至少一圈沿圓周方向間隔布置的所述燃氣出口(13),所述第二板(16)的位于最內圈的預混管(2)的內周側設置有至少一圈沿圓周方向間隔布置的所述燃氣出口(13)。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燃氣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板(16)的位于同一圈預混管(2)之間的部位還設置有所述燃氣出口(13)。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燃氣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進口(12)設置在所述第一板(15)的中部,所述預混管(2)設置在所述燃氣進口(12)的外周側。
11.一種燃燒器,該燃燒器包括火盆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器包括根據權利要求2至1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燃氣噴頭,所述噴頭主體(1)伸入 所述火盆磚的內腔,且所述燃氣出口(13)朝向所述內腔。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預混管(2)的數量為多個,所述火盆磚的內側壁與所述噴頭主體(1)的外側壁之間為內腔環隙,多個所述預混管(2)的進口(21)的橫截面積之和與內腔環隙的橫截面積的比值的范圍為3/4至1/2。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未經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0120643.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