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卸妝液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094991.3 | 申請日: | 2016-0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2636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26 |
| 發明(設計)人: | 王乃龍;陳永錄 | 申請(專利權)人: | 曼秀雷敦(中國)藥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92 | 分類號: | A61K8/92;A61K8/44;A61K8/37;A61K8/34;A61Q1/14;A61Q19/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越秀區哲力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李健富 |
| 地址: | 528463 ***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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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卸妝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卸妝液,其特征在于,包括按重量百分含量計的如下組分:
A相:植物純露0.3%-90%;
B相:HLB值6以上非離子表面活性劑1%-20%;
C相:輔助表面活性劑1%-10%;
D相:水溶性溶劑1%-80%;
水:余量;
所述植物純露包括金縷梅純露、洋甘菊純露和苦橙花純露;所述金縷梅純露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0.1%-30%,所述洋甘菊純露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0.1%-30%,所述苦橙花純露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0.1%-30%;
所述HLB值6以上非離子表面活性劑為PEG-6辛酸/癸酸甘油酯和PEG-3癸酸酯;所述PEG-6辛酸/癸酸甘油酯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1%-10%,所述PEG-3癸酸酯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1%-10%;
所述輔助表面活性劑為椰油酰胺丙基甜菜堿,其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1%-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卸妝液,其特征在于,所述卸妝液包括按重量百分含量計的如下組分:
所述植物純露包括金縷梅純露、洋甘菊純露和苦橙花純露;所述金縷梅純露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0.1%-30%,所述洋甘菊純露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0.1%-30%,所述苦橙花純露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0.1%-30%;
所述HLB值6以上非離子表面活性劑為PEG-6辛酸/癸酸甘油酯和PEG-3癸酸酯;所述PEG-6辛酸/癸酸甘油酯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1%-10%,所述PEG-3癸酸酯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1%-10%;
所述輔助表面活性劑為椰油酰胺丙基甜菜堿,其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1%-10%;
所述水溶性溶劑為甘油和丁二醇,所述甘油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0.1%-30%;所述丁二醇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0.1%-30%;
水:余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卸妝液,其特征在于,所述卸妝液,其包括按重量百分含量計的如下組分:
所述植物純露包括金縷梅純露、洋甘菊純露和苦橙花純露;所述金縷梅純露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5%-15%,所述洋甘菊純露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5%-15%,所述苦橙花純露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5%-15%;
所述HLB值6以上非離子表面活性劑為PEG-6辛酸/癸酸甘油酯和PEG-3癸酸酯;所述PEG-6辛酸/癸酸甘油酯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3%-10%,所述PEG-3癸酸酯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1%-5%;
所述輔助表面活性劑為椰油酰胺丙基甜菜堿,其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1%-5%;
所述水溶性溶劑為甘油和丁二醇,所述甘油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4%-12%;所述丁二醇的用量為卸妝液總重量的4%-12%;
水:余量。
4.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卸妝液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常溫下,將配方量的水、植物純露及輔助表面活性劑加入混合容器中,攪拌均勻,得到第一混合物;
2)常溫下,將配方量的水溶性溶劑加入第一混合物中,攪拌均勻,得到第二混合物;
3)常溫下,將配方量的HLB值6以上非離子表面活性劑加入第二混合物中,攪拌均勻,得到卸妝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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