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流化床余熱綜合利用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083239.9 | 申請日: | 2016-0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37142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14 |
| 發明(設計)人: | 宋長志;邱燕飛;李樹學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F23C10/00 | 分類號: | F23C10/00;F23J15/00;F23C10/24;F24H3/04;F28D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獻智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34 | 代理人: | 楊獻智 |
| 地址: | 528251 廣東省佛山市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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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流化床 余熱 綜合利用 系統 | ||
1.一種流化床余熱綜合利用系統,包括:
流化床,所述流化床包括流化床本體、設于所述流化床本體內部并將所述流化床本體內部分隔為位于中上部的流化室和位于下部的風室的布風板、排布于所述布風板上的若干個用于將流化風噴射至所述流化室的風帽;
煙氣管道,所述煙氣管道連接于所述流化床的側壁上部以將所述流化室內產生的高溫煙氣排出至煙囪;
排渣管道,所述排渣管道連接于所述流化床的側壁下部以將所述流化室內產生的高溫爐渣排出;以及
爐渣余熱利用子系統,所述爐渣余熱利用子系統包括設于所述排渣管道中的冷渣器及與所述冷渣器通過空氣管線連接的余熱鍋爐,所述余熱鍋爐包括空氣通道、沿所述空氣通道中的空氣流動方向于所述空氣通道的外側依次布置的第一水箱及第二水箱;
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余熱鍋爐的所述空氣通道上對應于所述第一水箱處開設有至少一個第一通孔,自所述空氣通道內壁圍繞所述第一通孔向所述空氣通道內延伸設有噴管段,所述噴管段的周壁上設有若干個噴水孔,自所述空氣通道內壁圍繞所述噴管段向所述空氣通道內延伸設有套在所述噴管段外部的換熱筒,所述噴管段和所述換熱筒的末端均封閉,自所述空氣通道外壁圍繞所述第一通孔向所述空氣通道外延伸設有供水管段,所述供水管段穿過所述第一水箱并且頂端延伸于所述第一水箱外部,并且進一步在所述空氣通道上于所述換熱筒內壁與所述噴管段外壁之間的環形區域間隔設置至少三個通汽孔;以及
在所述余熱鍋爐的所述空氣通道上對應于所述第二水箱處開設有至少一個第二通孔,所述第二通孔中穿插有熱管,所述熱管的蒸發端延伸于所述空氣通道中,所述熱管的冷凝端延伸于所述第二水箱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流化床余熱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箱包括第一入口及第一出口,所述第二水箱包括第二入口及第二出口,所述第二出口通過熱水管線與所述第一入口相連通。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流化床余熱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水管段的頂端設有進水口,使得來自外部的冷水經由所述進水口沿著所述供水管段進入所述噴管段后,通過所述若干個噴水孔噴射至所述換熱筒的內壁以便與流經所述換熱筒的外壁的熱空氣進行快速換熱,水換熱后變成水蒸汽經由所述至少三個通汽孔進入所述第一水箱。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流化床余熱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第一水泵和第二水泵,所述第一水泵通過管線與所述供水管段的所述進水口相連以向所述噴管段內輸送加壓的冷水,所述第二水泵通過管線與所述第二水箱的所述第二入口相連以向所述第二水箱內輸送冷水。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流化床余熱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冷渣器包括冷渣器殼體,所述冷渣器殼體內設有以所述冷渣器殼體的中心水平軸為轉軸的滾筒,所述滾筒與所述冷渣器殼體之間形成有用于容置爐渣和空氣的容置空間,所述冷渣器殼體的一端壁設有冷空氣入口,所述冷渣器殼體的另一端壁設有熱空氣出口,所述冷渣器殼體的側壁上鄰近所述冷空氣入口設有入渣口,所述冷渣器殼體的側壁上鄰近所述熱空氣出口設有出渣口,所述入渣口通過所述排渣管道與所述流化室連通,所述熱空氣出口通過空氣管線與所述余熱鍋爐的所述空氣通道的入口連通。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流化床余熱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冷空氣入口在所述滾筒上方設于所述冷渣器殼體的一端壁,所述熱空氣出口在所述滾筒下方設于所述冷渣器殼體的另一端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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