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池管理系統總電流估算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075650.1 | 申請日: | 2016-0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388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7-06 |
| 發明(設計)人: | 陜亮亮;李紅朋;戴潤義;余勝;郭長壽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雅駿新能源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R31/36 | 分類號: | G01R31/36 |
| 代理公司: | 成都頂峰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4 | 代理人: | 趙正寅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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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池 管理 系統 電流 估算 方法 | ||
1.一種電池管理系統總電流估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步驟:
a.通過霍爾傳感器采集總電壓值V1,并將總電壓值V1傳輸至控制單元;
通過電阻式分流器采集總電壓值V2,并將總電壓值V2傳輸至控制單元;
b.控制單元分別對總電壓值V1和總電壓值V2進行解析,得到總電流值I1和總電流值I2;
c.控制單元分別對總電流值I1和總電流值I2的有效性進行判斷;
d.對經過有效性判斷后的總電流值I1和總電流值I2進行相互校驗并得出有效總電流值I。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池管理系統總電流估算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霍爾傳感器采集到的總電壓值V1分為兩個通道,分別為電壓值V1-1和電壓值V1-2,控制單元分別解析得到電流值I1-1和電流值I1-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池管理系統總電流估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對總電流值I1進行有效性判斷包含以下步驟:
a.若電流值I1-1小于最大電流值且大于最小電流值,電流值I1-2小于最大電流值且大于最小電流值,則電流值I1-1為總電流值I1,總電流值I1有效;
b.若電流值I1-1小于最大電流值且大于最小電流值,電流值I1-2大于最大電流值或小于最小電流值,則電流值I1-1為總電流值I1,總電流值I1有效;
c.若電流值I1-1大于最大電流值或小于最小電流值,電流值I1-2小于最大電流值且大于最小電流值,則電流值I1-2為總電流值I1,總電流值I1有效;
d.若電流值I1-1大于最大電流值或小于最小電流值,若電流值I1-2大于最大電流值或小于最小電流值,則總電流值I1無效。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池管理系統總電流估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對電流值I2進行有效性判斷包括以下步驟:
a.若總電流值I2小于最大電流值且大于最小電流值,則總電流值I2有效;
b.若總電流值I2大于最大電流值或小于最小電流值,則總電流值I2無效。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電池管理系統總電流估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對總電流值I1和總電流值I2進行校驗包括以下步驟:
a.若總電流值I1有效,總電流值I2無效,則總電流值I1為有效總電流值I;
b.若總電流值I1無效,總電流值I2有效,則總電流值I2為有效總電流值I;
c.若總電流值I1有效,總電流值I2有效,且在放電情況下,有效總電流值I為總電流值I1與總電流值I2絕對值的最大值;
d.若總電流值I1有效,總電流值I2有效,且在充電情況下,有效總電流值I為總電流值I1與總電流值I2絕對值的最小值;
e.若總電流值I1無效,總電流值I2無效,則有效總電流值I為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電池管理系統總電流估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單元對有效電流值I進行濾波處理,得到最終的總電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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