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燈工書法琉璃的顏料及其應用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070183.3 | 申請日: | 2016-0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76847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7-20 |
| 發明(設計)人: | 伊兵;伊海富 | 申請(專利權)人: | 淄博市淄川振華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C1/04 | 分類號: | C03C1/04;C03C1/00 |
| 代理公司: | 青島發思特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馬俊榮 |
| 地址: | 2551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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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書法 琉璃 顏料 及其 應用 方法 | ||
1.一種用于燈工書法琉璃的顏料,其特征在于分別由以下質量份數的原料制成:
(1)A組分:30-45份堿粉,110-115份石英沙,1-3份硼沙,10-15份方解石,2-3份瓷 土,14-16份碳酸鹽;
(2)B組分:15-18份高錳酸鉀,30-40份堿粉,115-118份石英沙,1-3份硼沙,4-6份 硝酸鈉,0.5-1.5份瓷土,0.5-1.5份氟硅酸鈉,1.0-1.5份氧化銻,10-15份碳酸鹽;
(3)C組分:115-118份石英沙,1-3份硼沙,4-6份硝酸鈉,1-2份瓷土,0.5-1份氟硅 酸鈉,10-13份碳酸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燈工書法琉璃的顏料,其特征在于由以下質量份數的原料 制成:
(1)A組分:40份堿粉,113份石英沙,2份硼沙,12份方解石,3份瓷土,15.2份碳 酸鹽;
(2)B組分:16份高錳酸鉀,40份堿粉,117份石英沙,2份硼沙,6份硝酸鈉,1份 瓷土,0.5份氟硅酸鈉,1.2份氧化銻,12份碳酸鹽;
(3)C組分:117份石英沙,2份硼沙,6份硝酸鈉,1份瓷土,0.5份氟硅酸鈉,12份 碳酸鹽。
3.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燈工書法琉璃的顏料的應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 驟:
(1)分別將A、B和C組分中的原料混合,再在1280-1450℃下熔化15-20小時,然后 取料拉條備用,分別制成茶晶色、黑色和水晶色;
(2)在產品基本成型后,用移動式加熱頭對產品局部區域和步驟(1)中所得的條形顏 料進行加熱,加入書法技巧進行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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