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傳輸V2X消息的方法、網關、基站及設備和通信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069753.7 | 申請日: | 2016-0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27104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08 |
| 發明(設計)人: | 王弘;許麗香;柯小婉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三星通信技術研究有限公司;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W4/06 | 分類號: | H04W4/06;H04W4/12;H04W88/08;H04W88/16;H04W88/18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021 | 代理人: | 王波波 |
| 地址: | 100028 北京市朝***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傳輸 v2x 消息 方法 網關 基站 設備 通信 系統 | ||
1.一種傳輸車輛到任意設備的通信(V2X)消息的方法,包括步驟:
本地網關從基站接收V2X消息;
所述本地網關確定所述基站的本地V2X服務器的因特網協議(IP)地址;以及
所述本地網關依據所述IP地址將所述V2X消息發送給所述本地V2X服務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本地網關確定所述基站的本地V2X服務器的因特網協議(IP)地址,包括:
所述本地網關從所述V2X消息中得到統一資源定位符(URL),將所述URL發送給域名系統(DNS)服務器,并且從所述DNS服務器接收與所述URL對應的IP地址。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本地網關確定所述基站的本地V2X服務器的因特網協議(IP)地址,包括:
所述本地網關從所述V2X消息中得到URL和所述基站的信息,將所述URL和所述基站的信息發送給DNS服務器,并且從DNS服務器接收與所述URL和所述基站的信息對應的IP地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本地網關為獨立的本地網關或者是與所述基站合設的本地網關。
5.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本地網關保存所述URL與所述IP地址之間的對應關系,用于之后的V2X數據包的發送。
6.一種傳輸車輛到任意設備的通信(V2X)消息的方法,包括步驟:
基站接收來自用戶設備(UE)的消息;
所述基站確定所述消息為V2X消息,則將所述V2X消息轉發給用于傳輸V2X消息的本地V2X網關,以便所述本地V2X網關將所述消息發送給本地V2X服務器。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本地V2X網關保存有本地V2X服務器的IP地址,或者所述本地V2X網關和本地V2X服務器 之間已經建立的通道。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V2X消息轉發給用于傳輸V2X消息的本地V2X網關,包括:
所述基站接收移動管理實體(MME)的通知消息,所述通知消息用于通知基站某個承載是為V2X業務建立的;
所述基站將V2X消息通過所述承載發送給所述本地V2X網關。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通知消息是所述MME在通過用戶設備(UE)上下文中保存的接入點名稱確定所述UE申請了V2X業務的情況下發送的。
10.一種傳輸車輛到任意設備的通信(V2X)消息的方法,包括步驟:
第一基站的本地廣播組播模塊接收由第一基站的V2X服務器產生的V2X消息;以及
所述本地廣播組播模塊將所述V2X消息發送到所述第一基站,以進一步發送給用戶設備(UE)。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廣播模式包括多播/組播單頻網絡(MBSFN)方式、單小區廣播方式、通過廣播信道廣播的方式或者單播的方式。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所述V2X消息被所述第一基站的V2X服務器發送給第二基站,以便所述第二基站將所述V2X消息發送給所述第二基站服務的UE。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所述V2X消息被所述第一基站的V2X服務器發送給第二基站的V2X服務器,以便所述第二基站的V2X服務器將所述V2X消息經由所述第二基站的本地組播廣播模塊和所述第二基站發送給所述第二基站服務的UE。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所述V2X消息被第一基站的本地廣播組播模塊通過與第二基站之間的接口發送給其他基站,以便所述第二基站把所述V2X消息發送給所述第二基站服務的UE。
15.一種網關,與基站可通信地連接,所述網關包括:
接收單元,從所述基站接收車輛到任意設備的通信(V2X)消息;
處理單元,確定所述基站的本地V2X服務器的因特網協議(IP) 地址;以及
發送單元,依據所述IP地址將所述V2X消息發送給所述本地V2X服務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三星通信技術研究有限公司;三星電子株式會社,未經北京三星通信技術研究有限公司;三星電子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0069753.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