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驗證設備的方法、設備與即時通訊APP綁定方法及相關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066696.7 | 申請日: | 2016-0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5537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5-04 |
| 發明(設計)人: | 楊君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爾智能家電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28 | 分類號: | H04L12/28;H04L12/58;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專利中心 11010 | 代理人: | 梁軍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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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驗證 設備 方法 即時通訊 app 綁定 相關 裝置 | ||
1.一種對設備進行驗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即時通信APP云平臺側 執行的流程包括:
接收即時通訊APP發送的驗證請求,所述驗證請求中攜帶有所述即時通 訊APP從目標設備獲取的該目標設備的設備信息;
根據所述目標設備和所述即時通訊APP生成綁定請求,并將所述綁定請 求發送給廠家即時通訊公眾服務器,以使所述廠家即時通訊公眾服務器觸發廠 家云平臺在廠家即時通訊公眾號中對所述目標設備與所述即時通訊APP進行 綁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設備信息包括:所述目標設備的硬件地址和設備序列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目標設備和 所述即時通訊APP生成綁定請求具體包括:
根據所述目標設備的設備信息和所述即時通訊APP的賬號信息生成所述 綁定請求。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根據所述設備信息判斷所述目標設備是否合法,如果是,則根據所述目標 設備和所述即時通訊APP生成綁定請求。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設備信息判 斷所述目標設備是否合法具體包括:
將所述設備序列號與即時通信APP云平臺中預存的設備序列號進行比較, 如果所述設備序列號在預存的設備序列號中,則合法,否則不合法。
6.一種即時通訊APP與設備的綁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廠家云平臺側 執行的流程包括:
接收廠家即時通訊公眾服務器發來的綁定請求,其中,所述綁定請求為即 時通信APP云平臺根據目標設備和即時通訊APP而生成的請求;
在廠家即時通訊公眾號中,將所述目標設備和所述即時通訊APP進行綁 定,以使所述即時通訊APP在所述廠家即時通訊公眾號中對所述目標設備進 行管理和控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廠家即時通訊公眾 號中,將所述目標設備和所述即時通訊APP進行綁定包括:
在廠家即時通訊公眾號中注冊一個賬號,將所述目標設備和所述即時通訊 APP綁定在所述賬號上。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設備信息包括:所述目標設備的硬件地址和設備序列號。
9.一種對設備進行驗證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接收單元,用于接收即時通訊APP發送的驗證請求,所述驗證請求 中攜帶有所述即時通訊APP從目標設備獲取的該目標設備的設備信息;
生成單元,用于根據所述目標設備和所述即時通訊APP生成綁定請求, 并將所述綁定請求發送給廠家即時通訊公眾服務器,以使所述廠家即時通訊公 眾服務器觸發廠家云平臺在廠家即時通訊公眾號中對所述目標設備與所述即 時通訊APP進行綁定。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設備信息包括:所述目標設備的硬件地址和設備序列號。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生成單元還用于,根據所述目標設備的設備信息和所述即時通訊APP 的賬號信息生成所述綁定請求,并將所述綁定請求發送給廠家即時通訊公眾服 務器,以使所述廠家即時通訊公眾服務器觸發廠家云平臺在廠家即時通訊公眾 號中對所述目標設備與所述即時通訊APP進行綁定。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判斷單元;
所述判斷單元,用于根據所述設備信息判斷所述目標設備是否合法,如果 是,則觸發所述生成單元,否則,則結束。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斷單元還用于,將所述設備序列號與即時通信APP云平臺中預存 的設備序列號進行比較,如果所述設備序列號在預存的設備序列號中,則合法, 并觸發所述生成單元,否則,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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