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抽提煤直接液化殘渣中的有機質的方法及由此得到的有機質抽提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050065.6 | 申請日: | 2016-0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95719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22 |
| 發明(設計)人: | 楊勇;蔣興家;郭強;楊建麗;李永旺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科合成油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57/00 | 分類號: | C10G57/00;C10C3/08;C10C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董世豪;張淑珍 |
| 地址: | 101407 北京市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抽提煤 直接 液化 殘渣 中的 有機質 方法 由此 得到 抽提物 | ||
1.一種用溶劑抽提煤直接液化殘渣中的有機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所述煤直接液化殘渣與所述溶劑按質量比1:(1-50)進行混合,得到混合物;
(2)將所述步驟(1)中得到的混合物加熱至溫度為250℃以上,并使所述混合物在所述溫度下反應,得到反應物;
(3)對所述步驟(2)中的反應物進行過濾,得到固相產物和液相產物;
(4)將所述液相產物進行常減壓蒸餾,得到有機質抽提物和所述溶劑;
(5)對所述溶劑進行回收并循環使用;
其中,所述溶劑選自水或水與有機溶劑的復合溶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1)中,將所述煤直接液化殘渣與所述溶劑按質量比1:(10-50)進行混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煤直接液化殘渣與所述溶劑按質量比1:(10-35)進行混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煤直接液化殘渣與所述溶劑按質量比1:10、1:15或1:35進行混合。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1)中,將所述煤直接液化殘渣與所述溶劑通過如下方式進行混合:在煤直接液化殘渣排出口處連接高溫高壓反應系統,將煤直接液化殘渣排入到壓力為4MPa以上的所述高溫高壓反應系統中的溫度為250℃以上的所述溶劑中。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1)中,將所述煤直接液化殘渣與所述溶劑通過如下方式進行混合:將從煤直接液化殘渣排出口處排出的煤直接液化殘渣與所述溶劑混合制成渣漿混合物,通過泵將所述渣漿混合物輸送到壓力為4MPa以上、溫度為250℃以上的高溫高壓反應系統中。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溶劑為醇類溶劑、醚類溶劑、酮類溶劑、呋喃類溶劑或它們的混合物。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醇類溶劑選自一元醇、二元醇或它們的混合物。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元醇選自甲醇、乙醇或它們的混合物。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二元醇為乙二醇。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醚類溶劑選自乙醚。
12.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酮類溶劑選自丙酮。
13.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呋喃類溶劑選自四氫呋喃。
14.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劑為水與有機溶劑的復合溶劑,其中,水與所述有機溶劑按質量比1:(大于0-1)進行混合。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水與所述有機溶劑按質量比1:(大于0-0.5)進行混合。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水與所述有機溶劑按質量比1:0.1進行混合。
17.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2)中,將所述步驟(1)中得到的混合物在4MPa-30MPa下加熱。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步驟(1)中得到的混合物在4MPa-20MPa下加熱。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科合成油技術有限公司,未經中科合成油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0050065.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