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越障機器人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045697.3 | 申請日: | 2016-0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11670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5 |
| 發明(設計)人: | 李浩亮;宋紀元;房兆琦;趙健壯;韓昕哲;苑新偉;宋春曉;李志洋;徐科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浩亮;宋紀元;房兆琦;趙健壯;韓昕哲;苑新偉;宋春曉;李志洋;徐科飛 |
| 主分類號: | B62D57/02 | 分類號: | B62D57/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50001 河南省鄭***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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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越障 機器人 | ||
1.一種可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
中心軸,沿水平橫向方向延伸;
兩個可開合轉盤組件,兩個所述可開合轉盤組件設置于所述中心軸的兩端,且每個所述可開合轉盤組件包括至少兩個轉盤和至少一個連接裝置,每個所述轉盤可轉動地安裝于所述中心軸;且每個所述連接裝置配置成使兩個所述轉盤中的一個相對于另一個具有展開位置和折疊位置,以使所述可開合轉盤組件具有展開狀態和折疊狀態;而且,在所述可開合轉盤組件處于展開狀態時至少兩個所述轉盤的總質心位于所述中心軸上;
兩個驅動裝置,每個所述驅動裝置配置成在一個所述可開合轉盤組件處于展開狀態時驅動至少兩個所述轉盤轉動,和/或在一個所述可開合轉盤組件處于折疊狀態時驅動至少一個所述轉盤轉動到所述中心軸的前方或后方;和
兩個剎車組件,每個所述剎車組件配置成在一個所述可開合轉盤組件處于展開狀態并在一個所述驅動裝置的帶動下轉動時,對該可開合轉盤組件的至少兩個所述轉盤進行剎車動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每個所述連接裝置包括設置于兩個所述轉盤中的一個所述轉盤上的凸柱,以及形成于另一個所述轉盤上的行程孔,所述凸柱插入所述行程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每個所述連接裝置為柔性連接件,其一端固定于兩個所述轉盤中的一個所述轉盤的一側邊緣,其另一端固定于另一所述轉盤的中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至少兩個所述轉盤的質量相等,且至少兩個所述轉盤的質心到所述中心軸的距離相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至少兩個所述轉盤的質心處于同一平面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至少兩個所述轉盤包括第一轉盤和第二轉盤,所述第二轉盤限定有旋轉空腔,所述第一轉盤可轉出或轉入地設置于所述第二轉盤的旋轉空腔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至少兩個所述轉盤還包括第三轉盤,所述第三轉盤限定有旋轉空腔,所述第二轉盤可轉出或轉入地設置于所述第三轉盤的旋轉空腔內;
至少一個所述連接裝置包括連接所述第一轉盤和所述第二轉盤的第一連接裝置,以及連接所述第二轉盤和所述第三轉盤的第二連接裝置;且
每個所述驅動裝置配置成驅動一個所述第一轉盤轉動,或
每個所述驅動裝置配置成驅動一個所述第三轉盤轉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每個所述轉盤具有環圈段部和連桿部,所述連桿部的一端連接于所述環圈段部,所述連桿部的另一端可轉動地安裝于所述中心軸。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兩個結構盤,
兩個所述結構盤固定于所述中心軸的兩端且兩個所述可開合轉盤組件的內側,每個所述結構盤上開設有四個通槽;且
每個所述剎車組件包括:
四個電機,固定于所述結構盤的內側面上;
四個剎車臂,每個所述剎車臂的一端固定于一個所述電機的輸出軸;
四個剎車片,每個所述剎車片的固定于一個所述剎車臂的另一端;且
每個所述剎車臂在一個所述電機的帶動下通過一個所述通槽使其上的所述剎車片制動一個所述可開合轉盤組件。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殼體,呈球形或橢球形,且由透明材料制成;和
相機,所述相機通過連接桿與所述中心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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