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智能充電樁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040828.9 | 申請日: | 2016-0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80507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15 |
| 發明(設計)人: | 王家興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安普敦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7/00 | 分類號: | H02J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遠大卓悅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69 | 代理人: | 史霞 |
| 地址: | 362300 福***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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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 充電 | ||
1.一種智能充電樁,其特征在于,包括:
充電樁本體,其固定在地面上,所述充電樁本體的側壁上部環設有多個充電接口,多個充電接口分布在所述充電樁本體的側壁的不同水平位置處,所述充電樁本體下部設置有底座,所述底座的每條邊均伸出所述充電樁本體10~20cm;
充電機,其安裝在所述充電樁本體內部,所述充電機通過多條電纜將電能傳輸至多個充電接口,所述充電機內部設置有充電主控單元和通信單元,所述充電主控單元和所述通信單元信號連接;
多個距離傳感器,其分設在所述充電樁本體的底座上,每一距離傳感器均與所述充電主控單元信號連接,當有電動汽車停靠在所述充電樁本體附近時,多個距離傳感器同時發送信號至所述電動汽車,并將反饋回的信號傳送至所述充電主控單元,所述充電主控單元將接收到的信號轉化為直線距離,并與其內部存儲的電動汽車需要充電的最大距離進行比較,當該直線距離大于電動汽車需要充電的最大距離時,所述充電主控單元發送信號至所述通信單元,所述通信單元發出需要調整電動汽車的當前位置的警示信號;當該直線距離小于或等于電動汽車需要充電的最大距離時,所述充電主控單元發送信號至所述充電機對所述電動汽車直接進行交流充電;
其中,電動汽車需要充電的最大距離為電動汽車在需要智能充電樁對其充電時,停靠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充電樁本體之間的最遠距離;每一充電接口處均設置有一活動蓋,所述活動蓋由上蓋板和下蓋板樞接形成,所述上蓋板上端設置有一M型抵頂部,所述抵頂部的中央最低點與所述上蓋板的上邊緣固定,所述充電接口的上邊緣插入所述抵頂部中央的凹槽中,以使得所述抵頂部的兩個側邊將所述充電接口的上邊緣夾持,所述下蓋板下端設置有一倒U型端部,所述端部的兩個側邊將所述充電接口的下邊緣夾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充電樁,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板和下蓋板的連接處設置有一轉動軸,所述轉動軸上套設有一扭簧,所述扭簧的兩端分別抵頂在上蓋板和下蓋板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充電樁,其特征在于,多個充電接口在所述充電樁本體的側壁上等間距分布,且相鄰兩個充電接口處于不同的水平位置處。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充電樁,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樁本體的側壁下部設置有多個開口,多個開口與多個距離傳感器一一對應設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充電樁,其特征在于,所述距離傳感器為超聲波發射器和超聲波接收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充電樁,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樁本體的頂部設置有讀卡區。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充電樁,其特征在于,所述讀卡區的一側設置有顯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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