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脫氧核糖核酸酶在制備用于治療男性低生育力的藥物中的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037775.5 | 申請日: | 2007-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64141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15 |
| 發明(設計)人: | 本杰明·巴爾托夫;羅內恩·耶胡達;梅拉米德·多布羅斯拉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派利尼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8/46 | 分類號: | A61K38/46;A61P15/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丁香蘭 |
| 地址: | 以色列吉*** | 國省代碼: | 以色列;IL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脫氧 核糖 核酸酶 制備 用于 治療 男性 生育 藥物 中的 應用 | ||
1.脫氧核糖核酸酶和生理可接受的載體在制備用于對具有較高的內源性無細胞 DNA水平的個體治療男性低生育力的藥物組合物中的應用,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 通過口服施用、吸入施用或注射施用而對所述個體進行全身性施用,所述施用的持續 時間為短期、中期或長期,并且在施用后,人無細胞DNA水平降低且所述個體的低 生育力得到改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脫氧核糖核酸酶為I型脫氧核糖核酸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脫氧核糖核酸酶來源于動物、植物、細 菌、病毒、酵母菌或原生動物,或者為重組酶或人類重組脫氧核糖核酸酶。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為適于口服施用的劑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為適于通過吸入施用的劑 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為適于通過注射施用的劑 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施用的持續時間為7~10天、16天、 26天、32天或74天。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注射施用是肌內注射、皮下注射或靜 脈內注射。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派利尼斯有限公司,未經派利尼斯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0037775.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