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泥質物質干化焚燒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023613.6 | 申請日: | 2016-0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27331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24 |
| 發明(設計)人: | 霍奇志;張誠 | 申請(專利權)人: | 霍奇志;張誠 |
| 主分類號: | F23G7/00 | 分類號: | F23G7/00 |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邦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61211 | 代理人: | 趙逸宸 |
| 地址: | 710077 陜西省西安市***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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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物質 焚燒 方法 系統 | ||
1.一種泥質物質干化焚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對50-70%的濕泥質物質進行焚燒,同時將未被利用的經焚燒產生的高溫煙氣及水蒸氣送入步驟2處理;
2】高溫煙氣及水蒸氣與固體顆粒進行換熱,對固體顆粒加熱;
3】以經加熱的固體顆粒為熱源對其余濕泥質物質進行干化處理;干化后產生的干泥物質部分或全部送入步驟1中處理,被降溫的固體顆粒送入步驟2中循環加熱;
4】對經干化處理后產生的蒸汽與流化氣體進行冷凝,未被冷凝的氣體壓縮為流化氣體并通入步驟3中供干化處理循環使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泥質物質干化焚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濕泥質物質中水分為50-90%,其余濕泥質物質于步驟3中進行處理。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泥質物質干化焚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高溫煙氣及水蒸氣與固體顆粒進行換熱前溫度為800-900℃,完成換熱后溫度為250-350℃,固體顆粒進行換熱后溫度為300-50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泥質物質干化焚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進行焚燒時加入石灰石用于脫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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