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智能家居設備的控制方法、裝置和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004589.1 | 申請日: | 2016-0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577494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5-11 |
| 發明(設計)人: | 張娜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28 | 分類號: | H04L12/28;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黃志華 |
| 地址: | 2661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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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智能家居 設備 控制 方法 裝置 系統 | ||
1.一種智能家居設備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云端控制裝置接收終端發起的用于獲取智能家居設備的控制權限的請求;
所述云端控制裝置根據預先設置的允許被終端控制的智能家居設備的標 識和允許終端對所述智能家居設備進行控制的控制時長、以及所述請求中攜帶 的所述終端的標識,為滿足預設條件的終端分配具有所述控制時長的控制權 限;
在所述控制時長所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所述云端控制裝置根據接收到的由 該終端發起的控制請求時,控制所述智能家居設備按照所述控制請求的指示, 執行相應操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為滿足預設條件的終端分 配具有所述控制時長的控制權限之后,該方法還包括:
如果所述云端控制裝置在所述控制時長所規定的時間范圍以外的時刻,接 收到由該終端發起的控制請求,則忽略所述控制請求,并向該終端下發用于通 知該終端控制權限已過期的指示消息。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云端控制裝置接收 終端發起的用于獲取智能家居設備的控制權限的請求之前,還包括:
所述云端控制裝置根據預先設置的允許被終端控制的智能家居設備的標 識和允許終端對所述智能家居設備進行控制的控制時長,生成包含有所述智能 家居設備標識和控制時長的二維碼;
所述云端控制裝置接收終端發起的用于獲取智能家居設備的控制權限的 請求,具體包括:
所述云端控制裝置接收由所述終端通過掃描所述二維碼所觸發上報的用 于獲取在所述控制時長所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對所述智能家居設備進行控制操 作的控制權限的請求。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如下方式設置所述控制 時長:
所述云端控制裝置將預設時長閾值,設置為允許終端對所述智能家居設備 進行控制的控制時長;或者
所述云端控制裝置接收所述終端上報的攜帶有指定控制時長的請求,判斷 所述終端所請求的指定控制時長是否小于預設時長閾值,如果是,則將所述終 端所請求的指定控制時長,設置為允許終端對所述智能家居設備進行控制的控 制時長;否則,將所述預設時長閾值,設置為允許終端對所述智能家居設備進 行控制的控制時長。
5.如權利要求1、2或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為滿足 預設條件的終端分配具有所述控制時長的控制權限,具體包括:
所述云端控制裝置判斷在預先生成的黑名單列表中是否包含有所述終端 的標識,如果是,則將該終端確定為不滿足預設條件的終端,并忽略該終端所 發起的用于獲取智能家居設備的控制權限的請求;否則,將該終端確定為滿足 預設條件的終端分配具有所述控制時長的控制權限。
6.如權利要求1、2或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為滿足預 設條件的終端分配具有所述控制時長的控制權限之后,進一步包括:
所述云端控制裝置在接收到所述終端發起的權限注銷請求時,取消為該終 端所分配的控制權限。
7.如權利要求1、2或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為滿足預 設條件的終端分配具有所述控制時長的控制權限之后,進一步包括:
所述云端控制裝置在接收到另一滿足預設條件的終端所發起的用于獲取 所述智能家居設備的控制權限的請求時,取消已被分配有控制權限的終端的控 制權限,并為所述另一滿足預設條件的終端分配具有所述控制時長的控制權 限;在所述控制時長所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所述云端控制裝置根據接收到的由 所述另一滿足預設條件的終端發起的控制請求時,控制所述智能家居設備按照 所述控制請求的指示,執行相應操作;或者,
所述云端控制裝置在接收到另一滿足預設條件的終端所發起的用于獲取 所述智能家居設備的控制權限的請求時,按照用戶的指示,為任一終端或所有 終端分配具有所述控制時長的控制權限;在所述控制時長所規定的時間范圍 內,所述云端控制裝置根據接收到的由具有控制權限的終端發起的控制請求 時,控制所述智能家居設備按照所述控制請求的指示,執行相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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