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梯轎廂的緊急停止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84641.2 | 申請日: | 2015-1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4969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16 |
| 發明(設計)人: | 白石直浩;渡邊誠治;福井孝太郎;安藤英司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6B5/22 | 分類號: | B66B5/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鄧毅;龔曉娟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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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梯 緊急 停止 裝置 | ||
電梯轎廂的緊急停止裝置具有:連桿(5),由于限速器繩索的移動,使得所述連桿以設置于轎廂的旋轉軸為中心進行旋轉;導軌接觸部件(4),其設于該連桿(5)的一端;輥式引導器(3),其安裝于轎廂;以及彈性體(2),其設于連桿(5)的另一端與所述轎廂之間,該彈性體(2)具有在曳引機的制動時隨著限速器繩索(6)的移動而由連桿(5)使彈性體(2)發生位移時也使導軌接觸部件(4)不與輥式引導器(3)抵接的彈簧反作用力,該彈性體(2)具有如下特性:在發生繩索斷裂時隨著限速器繩索(6)的移動而由連桿(5)使彈性體(2)進一步發生位移而使得位移超過預先設定的閾值時,使彈簧反作用力降低,由此使導軌接觸部件(4)與輥式引導器(3)抵接。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梯轎廂的緊急停止裝置,特別涉及在發生繩索斷裂時等使電梯轎廂緊急停止的緊急停止裝置。
背景技術
電梯轎廂(以下簡稱為轎廂。)的緊急停止裝置具有利用限速器繩索的慣性、根據轎廂加速度將楔狀的導軌接觸部件提起的結構,因而使得在轎廂的速度較低的情況下,也能夠在發生繩索斷裂時迅速地進行動作。
通過使用這樣的緊急停止裝置,當在轎廂的速度較低的最下層附近行進的過程中發生繩索斷裂時,也能夠使轎廂迅速減速。其結果是,在井道下端的底坑內設置的緩沖器使用小型的緩沖器即可。
在該緊急停止裝置的設計中,期望在轎廂借助于曳引機的制動器(E停止)而減速的情況下,緊急停止裝置不進行動作。即,期望不將導軌接觸部件提起到執行緊急停止動作的位置(接觸導軌位置)。因此,緊急停止裝置被在導軌接觸部件不被提起的方向上施加了彈簧反作用力等。
另一方面,在發生繩索斷裂時,該彈簧反作用力越強,則到緊急停止裝置進行動作為止的時間越長,其結果是,需要大型的緩沖器。
另外,也存在限制為僅在發生繩索斷裂時導軌接觸部件能夠上升的技術(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國際公開WO13/157069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要解決的問題
在上述的專利文獻1的情況下,存在另外需要用于確保繩索斷裂檢出可靠性的機構的問題。
本發明正是為了達成這種目的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梯轎廂的緊急停止裝置,其在曳引機的制動動作時抑制導軌接觸部件的提起,在發生繩索斷裂時能夠迅速將導軌接觸部件提起,并且不需要大型的緩沖器,并且也不需要用于確保繩索斷裂檢出的可靠性的機構。
用于解決問題的手段
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本發明的電梯轎廂的緊急停止裝置具有:連桿,由于限速器繩索的移動,使得所述連桿以設置于轎廂的旋轉軸為中心進行旋轉;導軌接觸部件,其設于所述連桿的一端;輥式引導器,其安裝于所述轎廂;以及彈性體,其設于所述連桿的另一端與所述轎廂之間,所述彈性體具有在曳引機的制動時隨著所述限速器繩索的移動而由所述連桿使所述彈性體發生位移時也使得所述導軌接觸部件不與所述輥式引導器抵接的彈簧反作用力,所述彈性體具有如下的特性:在發生繩索斷裂時,隨著所述限速器繩索的移動而由所述連桿使所述導軌接觸部件進一步發生位移而使得所述位移超過預先設定的閾值時,使所述彈簧反作用力降低,由此使所述導軌接觸部件與所述輥式引導器抵接。
發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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