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個人氣體監測器診斷系統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580084345.2 | 申請日: | 2015-10-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4315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21 |
| 發明(設計)人: | 陳繼飛;李波;王雷;霍志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依格安全裝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33/00 | 分類號: | G01N33/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李穎 |
| 地址: | 201206 上海市浦東***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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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氣體監測器 診斷系統 聯接 佩戴 測試 | ||
1.一種個人氣體監測器,包括:
外殼,所述外殼被構造成由個體佩戴或持有;
一個或多個部件,所述一個或多個部件固定在所述外殼上或所述外殼中;以及
診斷系統,所述診斷系統在所述外殼內,并且聯接到所述一個或多個部件,其中所述診斷系統對所述一個或多個部件進行測試,以確定所述一個或多個部件是否正確運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部件包括氣體傳感器、音頻單元、一個或多個發光構件、振動器或電池中的一個或多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診斷系統在診斷狀態與正常操作狀態之間切換,在診斷狀態中所述診斷系統測試所述一個或多個部件,在正常操作狀態中所述個人氣體監測器感測至少一種氣體的存在和水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診斷系統包括:
至少一個控制單元,所述至少一個控制單元與所述一個或多個部件連通;以及
至少一個存儲器,所述至少一個存儲器聯接到所述至少一個控制單元。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部件包括氣體傳感器,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控制單元對來自所述氣體傳感器的傳感器輸出信號進行采樣,并將所述傳感器輸出信號與存儲在所述至少一個存儲器中的傳感器參考值進行比較,以確定所述氣體傳感器是否正確運行。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部件包括音頻單元,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控制單元對來自所述音頻單元的音頻輸出信號進行采樣,并將所述音頻輸出信號與存儲在所述至少一個存儲器中的音頻參考值進行比較,以確定所述音頻單元是否正確運行。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音頻輸出信號被采樣為電壓信號。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診斷系統包括麥克風,所述麥克風將所述音頻輸出信號感測為由所述音頻單元發射的模擬音頻輸出信號。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部件包括振動器,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控制單元對來自所述振動器的運動信號進行采樣,并將所述運動信號與存儲在所述至少一個存儲器中的運動參考值進行比較,以確定所述振動器是否正確運行。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運動信號被采樣為電壓信號。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診斷系統包括運動傳感器,所述運動傳感器將所述運動信號感測為由所述振動器發射的模擬運動信號。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運動傳感器包括微機電(MEMS)傳感器、加速度計、壓電換能器、電位差計或一個或多個應變儀中的一個或多個。
13.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部件包括至少一個發光構件,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控制單元對來自所述至少一個發光構件的光信號進行采樣,并將所述光信號與存儲在所述至少一個存儲器中的光參考值進行比較,以確定所述至少一個發光構件是否正確運行。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光信號被采樣為電壓信號。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個人氣體監測器,其中所述診斷系統包括光電晶體管,所述光電晶體管將所述光信號檢測為由所述至少一個發光構件發射的模擬光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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