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衛星發射器和使用所述衛星發射器將衛星送入軌道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580083327.2 | 申請日: | 2015-09-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906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17 |
| 發明(設計)人: | 馬里亞諾·約瑟·洛佩斯-烏爾迪亞萊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埃羅2因菲尼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G1/00 | 分類號: | B64G1/00;B64G5/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華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19 | 代理人: | 余明偉 |
| 地址: | 西班牙*** | 國省代碼: | 西班牙;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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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衛星發射器 運載火箭 送入 發動機 有效載荷 衛星 可分離 軌道 點火 氣球 承載 | ||
1.一種衛星發射器,包括多個彼此可分離的級,至少一個級包括至少一個發動機,并且所述級中的至少一個承載有效載荷,其特征在于,所述級被放置在另一級的旁邊或附近,使得所述運載火箭的寬度至少為其長度的三分之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衛星發射器,其中,所述運載火箭的寬度與所述運載火箭的長度相同或大于所述運載火箭的長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衛星發射器,其中,所述級中的至少一級包括至少一個儲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衛星發射器,其中,所述級中的一級為被一個或多個額外的圓環形級包圍的中心級。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衛星發射器,其中,所述級的儲罐為圓環形儲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衛星發射器,其中,所述附加級或每個附加級包括等距間隔開的限定圓的多個發動機。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衛星發射器,其中,所述有效載荷被放置在所述中心級中。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衛星發射器,其中,所述有效載荷由整流罩保護,所述整流罩可分離地或可伸縮地附接至任一所述級。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衛星發射器,其中,所述中心級還包括制導、導航和控制系統。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衛星發射器,其中,所述儲罐由復合材料制成。
11.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衛星發射器,其中,至少一級的所述儲罐連接到另一級的至少一個發動機。
12.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衛星發射器,其中,所述最外部級的所述儲罐連接到該級的所述發動機并且連接到其余級的所述發動機。
13.一種使用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所述衛星發射器將衛星送入軌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階段:
a)用船上的氣球推升所述運載火箭;并且
b)點火所述運載火箭的發動機以將放置在所述運載火箭中的衛星送入軌道。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推升具有所述運載火箭的所述氣球需要80到100分鐘,并將所述運載火箭放置在15至25千米(50,000至83,000英尺)的高度。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運載火箭的所述發動機的點火至少包括以下步驟:
-第一步驟:將所述運載火箭放置在約80千米(263,000英尺或50英里)的高度,分離所述運載火箭的第一級;
-第二步驟:將所述運載火箭放置在約300千米(1,000,000英尺或187英里)的高度,分離所述運載火箭的第二級;
-第三步驟:執行多次點火,在600千米(2,000,000英尺或373英里)的高度上在軌運行衛星,并將所述中心級與所述衛星分離。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步驟持續約120秒,并且所述運載火箭以約2.8km/s(6,264mph)的慣性速度行進。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步驟持續約150秒,并且所述運載火箭以約5km/s(11,185mph)的慣性速度行進。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三步包括持續90至110秒的第一次點火,以及持續180至220秒的第二次點火以及持續140至160秒的最終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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