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照明裝置、內窺鏡及內窺鏡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78690.5 | 申請日: | 2015-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2720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5 |
| 發明(設計)人: | 大原聰;伊藤毅;大道寺麥穂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林巴斯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B1/06 | 分類號: | A61B1/06;A61B1/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徐殿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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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裝置 內窺鏡 系統 | ||
1.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光源模組,射出1次光;
導光部件,將從上述光源模組射出的上述1次光進行導光;
光變換部,配置在上述導光部件的前端面,將變換被上述導光部件進行了導光的上述1次光的光學特性而生成的照明光向前方和后方射出,上述前方比上述前端面靠光變換部側,上述后方比上述前端面靠上述導光部件側;
收集部,將后方照明光向上述導光部件收集,以使得上述后方照明光被上述導光部件朝向后方導光,上述后方照明光是從上述光變換部向后方射出的上述照明光;以及
排熱部,將被上述導光部件進行了導光的上述后方照明光變換為熱,并將上述熱排出;
上述排熱部具有:
熱變換部件,將上述后方照明光吸收,并將吸收的上述后方照明光變換為上述熱;以及
散熱部件,釋放上述熱;
上述熱變換部件是設置于上述光源模組、射出上述1次光的發光元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收集部具有上述前端面和上述光變換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導光部件具有芯和包層,上述芯將上述1次光及上述后方照明光進行導光,上述包層設置于上述芯的外周且具有比上述芯的折射率低的折射率;
在上述收集部,上述前端面所包含的上述芯的前端面是平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芯的上述折射率,與和上述芯的上述前端面接觸的上述光變換部的接觸部分的折射率大致相同或比其高。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導光部件具有芯和包層,上述芯將上述1次光及上述后方照明光進行導光,上述包層設置于上述芯的外周且具有比上述芯的折射率低的折射率;
在上述收集部,上述前端面所包含的上述芯的前端面是凹面。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芯的上述折射率,與和上述芯的上述前端面接觸的上述光變換部的接觸部分的折射率大致相同或比其低。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導光部件具有芯和包層,上述芯將上述1次光及上述后方照明光進行導光,上述包層設置于上述芯的外周且具有比上述芯的折射率低的折射率;
上述前端面所包含的上述芯的前端面是凸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芯的上述折射率,與和上述芯的上述前端面接觸的上述光變換部的接觸部分的折射率大致相同或比其高。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導光部件具有光纖。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光纖是將多個模式的上述1次光以及上述后方照明光進行導光的多模光纖。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光纖具有使上述光纖接納上述后方照明光的20%以上那樣的NA。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光纖具有芯和包層,上述芯將上述1次光及上述后方照明光進行導光,上述包層設置于上述芯的外周且具有比上述芯的折射率低的折射率;
上述包層的直徑是上述芯的直徑的1.1倍以下。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光纖是雙包層纖維,具有:
芯;
第1包層,設置于上述芯的外周,具有比上述芯的折射率低的折射率;以及
第2包層,設置于上述第1包層的外周,具有比上述第1包層的折射率低的折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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