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進入井道的電梯轎廂壁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78648.3 | 申請日: | 2015-04-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3857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1 |
| 發明(設計)人: | N.豐特諾;F.博紹;E.孔瓦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的斯電梯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1/02 | 分類號: | B66B11/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劉林華 |
| 地址: | 美國康***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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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進入 井道 電梯 轎廂壁 | ||
1.一種用于電梯系統的電梯轎廂,所述電梯轎廂包括:
地板;
一個或多個電梯轎廂側壁;以及
剪刀臂布置,
其中至少一個電梯轎廂側壁被配置為可至少部分地跨越所述地板從操作位置線性平移到維修位置,以便允許在所述電梯轎廂側壁處于所述維修位置時從所述電梯轎廂的內部檢查和/或維修電梯系統部件,并且
其中所述剪刀臂布置包括一對剪刀臂,其連接在樞軸處且可滑動地連接到轎廂框架的固定部分和可移動的電梯轎廂側壁,以將所述電梯轎廂側壁可操作地連接到固定電梯轎廂結構而引導所述電梯轎廂側壁跨越所述地板的所述線性平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轎廂,所述電梯轎廂還包括滾輪,所述滾輪被附連到所述電梯轎廂側壁并且與所述地板相互作用,以在跨越所述地板的平移期間支撐所述電梯轎廂側壁。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轎廂,所述電梯轎廂還包括偏置構件以使所述電梯轎廂側壁朝向所述維修位置偏置。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轎廂,所述電梯轎廂還包括鎖定件以將所述電梯轎廂側壁保持在所述操作位置處。
5.一種電梯系統,所述電梯系統包括:
井道;
位于所述井道中的一個或多個電梯系統部件;
可沿著所述井道被驅動的電梯轎廂,所述電梯轎廂包括:
地板;
一個或多個電梯轎廂側壁;以及
剪刀臂布置,
其中至少一個電梯轎廂側壁被配置為可至少部分地跨越所述地板從操作位置線性平移到維修位置,以便允許在所述電梯轎廂側壁處于所述維修位置時從所述電梯轎廂的內部檢查和/或維修位于所述井道中的所述電梯系統部件,并且
其中所述剪刀臂布置包括一對剪刀臂,其連接在樞軸處且可滑動地連接到轎廂框架的固定部分和可移動的電梯轎廂側壁,以將所述電梯轎廂側壁可操作地連接到固定電梯轎廂結構而引導所述電梯轎廂側壁跨越所述地板的所述線性平移。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梯系統,所述電梯系統還包括滾輪,所述滾輪被附連到所述電梯轎廂側壁并且與所述地板相互作用,以在跨越所述地板的平移期間支撐所述電梯轎廂側壁。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梯系統,所述電梯系統還包括偏置構件以使所述電梯轎廂側壁朝向所述維修位置偏置。
8.如權利要求5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系統,所述電梯系統還包括鎖定件以將所述電梯轎廂側壁保持在所述操作位置處。
9.一種操作根據權利要求5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系統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沿著井道驅動電梯轎廂;
使所述電梯轎廂沿著所述井道停止在第一選定位置處;
使所述電梯轎廂的側壁至少部分地跨越所述電梯轎廂的地板從操作位置線性平移到維修位置,從而在所述側壁與所述井道之間限定維修區域;以及
從所述維修區域對一個或多個電梯系統部件執行維修操作。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第一選定位置處完成維修操作;
將所述電梯轎廂驅動到第二選定位置;以及
在所述第二選定位置處執行維修操作。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在將所述電梯轎廂驅動到所述第二選定位置之前,使所述側壁返回到所述操作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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