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掃地機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580078210.5 | 申請日: | 2015-03-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323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02 |
| 發(fā)明(設計)人: | 奧利弗·菲特;馬庫斯·豪格;伯恩德·哈伯爾;亞諾斯·帕爾菲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爾弗雷德·凱馳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H1/08 | 分類號: | E01H1/08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李驥,車文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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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地機 | ||
1.一種掃地機,其包括底盤(12;12′)、清掃工具設備(60;60′)和用于將污物從待清潔的地面(22)吸除的抽吸裝置(54),所述清掃工具設備具有至少一個清掃工具(72)且能拆卸地安裝或能夠能拆卸地安裝在所述底盤(12;12′)上,所述抽吸裝置具有用于產(chǎn)生抽吸流的抽吸機組(56)和帶有至少一個用于以抽吸流加載待清潔的地面(22)的抽吸開口(84)的抽吸口裝置(82),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吸口裝置(82)安放在清掃工具設備(60;60′)上且與所述清掃工具設備形成了單元,所述單元作為整體能固定在所述底盤(12;12′)上且作為整體能從所述底盤(12;12′)拆下。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掃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掃工具設備(60;60′)具有承載裝置(62),所述至少一個清掃工具(72)保持在所述承載裝置上,所述抽吸口裝置(82)保持在所述承載裝置上,以及用于將所述承載裝置(62)能拆卸地固定在所述底盤(12;12′)上的第一固定裝置(112)布置在所述承載裝置上。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掃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掃工具設備(60;60′)的所述承載裝置(62)包括橫梁(64)和至少一個縱梁(98a、98b),所述至少一個清掃工具(72)保持在所述橫梁上,其中,所述抽吸口裝置(82)保持在所述橫梁(64)上和/或至少一個縱梁(98a、98b)上。
4.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掃地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抽吸口裝置(82)上布置有第一接頭(90)以及所述抽吸裝置(54)具有第二接頭(92),所述第二接頭能與所述第一接頭(90)連接,其中,在清掃工具設備(60;60′)安裝在所述底盤(12;12′)上時,所述第一接頭(90)與所述第二接頭(92)連接。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掃地機,其特征在于具有一種用于將所述第一接頭(90)和所述第二接頭(92)流體作用地連接的插塞接合器。
6.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掃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吸口裝置(82)通過樞轉(zhuǎn)鉸鏈(100)保持在所述清掃工具設備(60;60′)上。
7.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掃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吸口裝置(82)具有用于在待清潔的地面(22)上的可行駛性的輪裝置(106)。
8.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掃地機,其特征在于,帶有至少一個抽吸開口(84)的抽吸口裝置(82)相對至少一個清掃工具(72)以如下方式布置,即,使得在清掃運行中,清掃物被輸送給至少一個抽吸開口(84)。
9.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掃地機,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掃地機位于所述待清潔的地面(22)上且所述清掃工具設備(60;60′)安裝在所述底盤(12;12′)上時,所述抽吸口裝置(82)參照重力方向(g)定位在所述底盤(12;12′)下方以及尤其是定位在所述掃地機的車輪(34、36)之間和/或定位在所述掃地機的駕駛員座椅(44)下方。
10.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掃地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清掃工具設備(60;60′)從所述底盤(12;12′)移除時,所述抽吸口裝置(82)同樣被從所述底盤(12;12′)移除。
11.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掃地機,其特征在于具有用于將所述清掃工具設備(60;60′)能拆卸地安裝在所述底盤(12;12′)上的固定裝置(110),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布置在所述清掃工具設備(60;60′)上的第一固定裝置(112)和布置在所述底盤(12;12′)上的第二固定裝置(114),其中,所述第一固定裝置(112)和所述第二固定裝置(114)彼此相匹配。
12.按照權利要求11所述的掃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裝置(112)包括第一貼靠區(qū)域(116)和第二貼靠區(qū)域(124),所述第二固定裝置(114)包括用于第一貼靠區(qū)域(112)的第三貼靠區(qū)域(120)和用于第二貼靠區(qū)域(124)的第四貼靠區(qū)域(126),以及所述固定裝置(110)具有夾緊裝置(144;164)用于將所述清掃工具設備(60;60′)與所述底盤(12;12′)夾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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