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生成飛行管制的認證系統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78131.4 | 申請日: | 2015-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0905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26 |
| 發明(設計)人: | 龔明;戴勁;崔浩;王曉東;黃晗;吳軍;范偉;馬寧;榮新華;林星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9/32 | 分類號: | H04L9/32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張成新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高***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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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生成 飛行 管制 認證 系統 方法 | ||
1.一種用于控制無人飛行器(UAV)的系統,包括:
第一通信模塊;以及
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其可操作地耦合至所述第一通信模塊并且單獨地或共同地被配置成用于:
使用所述第一通信模塊或第二通信模塊來接收指示出用戶類型的用戶標識符,所述用戶類型指示出操作所述無人飛行器的用戶的經驗水平、操作所述無人飛行器的所述用戶的訓練水平或證明或者操作一種或多種類型的無人飛行器的用戶的類別;
基于所述用戶標識符而生成針對所述無人飛行器的一組飛行管制;以及
使用所述第一通信模塊或所述第二通信模塊來向所述無人飛行器傳輸所述一組飛行管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用戶標識符從其他用戶中唯一地標識出所述用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一組飛行管制包括允許所述無人飛行器在其內飛行的一組一個或多個邊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一組飛行管制包括不允許所述無人飛行器在其內飛行的一組一個或多個邊界。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一組飛行管制包括限制所述無人飛行器的飛行速度或飛行加速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一組飛行管制包括不允許所述無人飛行器在其上方飛行的高度上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一組飛行管制包括不允許所述無人飛行器在其下方飛行的高度下限。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一組飛行管制包括不允許所述無人飛行器操作所述無人飛行器的有效載荷的條件。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無人飛行器的所述有效載荷是圖像捕捉裝置,并且所述飛行管制包括不允許所述無人飛行器捕捉圖像的條件。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一組飛行管制包括不允許所述無人飛行器在一個或多個無線條件下通信的條件。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無線條件包括一個或多個選定的頻率、帶寬、協議。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一組飛行管制包括對所述無人飛行器攜帶的物品的一個或多個限制。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一組飛行管制包括用于所述無人飛行器操作的最小剩余電池容量。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一組飛行管制包括對降落所述無人飛行器的一個或多個限制。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無人飛行器根據所述一組飛行管制而操作。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無人飛行器根據來自遠程用戶所操作的遙控器的一個或多個飛行命令而操作,并且其中當所述一組飛行管制與所述一個或多個飛行命令沖突時,所述一組飛行管制超控所述一個或多個飛行命令。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從所述無人飛行器機外的標識符注冊數據庫接收所述用戶標識符。
1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從遠離所述無人飛行器的遙控器接收所述用戶標識符。
1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通過基于所述用戶標識符從多組飛行管制中選擇所述一組飛行管制而生成所述一組飛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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