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可拆卸輪座的推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69038.7 | 申請日: | 2015-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07026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J·丘吉瓦拉;小A·L·威魯塔托;Y·古德斯布拉特;V·古德斯布拉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威爾泰克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5/00 | 分類號: | B62B5/00;A47B31/00;A47B81/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百瑞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40 | 代理人: | 金輝 |
| 地址: | 美國賓夕***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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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可拆卸 推車 | ||
1.一種運送裝置包括:
具有手柄、底部的主體和位于主體底部的板;
與主體分離的可更換的輪座,所述輪座具有至少一個車輪和頂面,其中開口形成在所述可更換的輪座的頂面中;以及
配置成可釋放地聯接所述主體和所述可更換的輪座的鎖定機構,其中所述鎖定機構聯接所述主體且具有竿,所述竿配置成從所述手柄延伸以可釋放地接合所述開口來可釋放地聯接所述主體和所述可更換的輪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機構包括彈簧,所述彈簧配置為響應于竿和開口的對準,以使竿自動地接合開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送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鎖定機構聯接時,所述主體固定到所述輪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送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鎖定機構非聯接時,所述主體的板能夠在所述輪座的頂面上滑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運送裝置,還包括位于所述輪座相對兩側的導軌,在主體在所述輪座上滑動時,所述導軌引導主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可完全高壓殺菌處理。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運送裝置包括推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送裝置,還包括至少一個與板聯接的導向輪,以在所述輪座的頂面上可滑動地支撐所述主體。
9.一種用于在受控環境和非受控環境之間運送物品的推車,所述推車包括:
具有手柄、形成框架的底面的底擱板、頂擱板和聯接底擱板和頂擱板的支撐柱的框架;
與框架分離的輪座,所述輪座具有帶有底面和平頂面的頂板,其中開口形成在所述輪座的平頂面中,其中多個車輪聯接到頂板的底面的,且其中框架的底面可滑動地容納在頂面;和
配置成可釋放地聯接所述框架和所述輪座的鎖定機構,其中所述鎖定機構聯接所述框架且具有竿,所述竿配置成從所述手柄延伸以可釋放地接合所述開口來可釋放地聯接所述框架到所述輪座;
所述鎖定機構進一步包括彈簧,所述彈簧配置為響應于竿和開口的對準,以使竿自動地接合開口;
所述手柄連接至主體的上支撐構件上;
所述竿延伸穿過上支撐構件中的孔;
上止擋構件連接至竿上;
所述彈簧比上支撐構件中的孔要寬;
所述上止擋構件比彈簧要寬;
所述彈簧位于上支撐構件和上止動構件之間;
下止動構件連接至竿上;以及
所述下止動構件比輪座頂面上的開口寬。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輪座包括第一輪座和可與第一輪座互換的第二輪座,其中所述框架能夠從第一輪座有選擇地聯接到第二輪座。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推車,所述底擱板具有向下卷邊的側面,還包括至少一個導向輪與所述底擱板的側面聯接,以在所述輪座的頂面上可滑動地支撐所述框架。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推車,所述輪座具有向上卷邊的側面和形成通道的頂部凸緣,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導向輪可滑動地容納在通道內。
13.一種運送物品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提供具有框架的推車,所述框架具有至少一個用來保有物品的擱板和通過鎖定機構可拆卸地連接到框架的第一輪座,其中所述鎖定機構包括桿,所述桿從框架的手柄延伸以接合第一輪座的開口;
提供可與第一輪座互換的第二輪座;
對齊第一輪座和第二輪座;
使桿從第一輪座中的開口脫開接合;和
從第一輪座滑動推車的框架到第二輪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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