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適于防止污染的海洋電纜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68981.6 | 申請日: | 2015-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0342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16 |
| 發明(設計)人: | R.B.希伊特布林克;B.A.薩特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V1/20 | 分類號: | G01V1/20;G01V3/15;G01V13/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劉靖龍;陳嵐 |
| 地址: | 荷蘭艾***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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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適于 防止 污染 海洋 電纜設備 | ||
1.一種海洋電纜設備(1),其被配置用于防止或者減少沿其外表面(1200)的生物污染,所述外表面在使用期間被至少臨時地暴露給水,所述海洋電纜設備(1)包括被配置為接收由至少一個光源(2)生成的防污光(211)的至少一部分的至少一個光學介質(220),所述防污光處于從220nm到420nm的UV或者藍色波長范圍中,所述光學介質(220)包括至少一個發射表面,所述至少一個發射表面被配置為在所述外表面(1200)的至少一部分上提供所述防污光(211)的至少一部分;其中所述光學介質(220)沿所述外表面(1200)的至少一部分被包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進一步包括被配置為生成將被所述至少一個光學介質(220)接收的所述防污光(211)的至少一個光源(2)。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其中,所述防污光(211)包括UV-A和UV-C光中的一項或多項。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其中,所述光源(2)是激光器,以及所述至少一個光學介質(220)是采用被所述激光器光源(2)進行饋送的UV透明光纖的形式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其中,多個發射表面被布置為提供均勻的出耦合。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包括沿所述海洋電纜設備(1)的長度的至少一部分的采用光纖的形式的多于一個的光學介質(220、222)。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其中,所述光學介質(220、222)具有不同的折射率和/或波長,或者所述光源(2、22)以不同的波長向所述光學介質(220、222)提供防污光(211)。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包括采用發光二極管的形式的光源(2)的陣列。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其中,所述光學介質是所述光源(2)和/或另外的光學介質被嵌入在其內的UV透明硅樹脂層。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其中,沿外表面(1200)包裹所述光學介質(220)。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其中,所述光學介質(220)以可變的間距沿所述海洋電纜設備(1)的長度的至少一部分被包裹,所述光學介質(220)被布置使得螺旋角在具有較大污染風險的區域中較小。
12.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包括在所述光學介質(220)與所述外表面(1200)之間的反射層(230)。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包括在所述反射層(230)與所述外表面(1200)之間的至少一個間隔物(240)。
1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其中,所述海洋電纜設備(1)供應和/或傳輸數據、電、水、氣或者油中的至少一項,或者沿所述外表面(1200)攜帶至少一個或多個傳感器、光學和/或電氣設備。
1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海洋電纜設備(1),其中,所述海洋電纜設備(1)被使用在從由船舶、固定海洋結構、近海結構和地震勘測結構組成的組中選擇的結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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